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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妳们老板还说什么?妳一并说出来。」颈上青筋略浮的卫京云微握拳头,牙龈磨了一下。

眨了眨眼,雷丝丝偏着头一想,「什么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还有干柴碰到烈火会发烧(骚),哎呀!就是不能玩火啦!」

火一烧起来会要人命,非常危险。

「还有吗?」很好,这位老板的用心真令人感动,让他心头的一把火越烧越旺。

「喔!老板说出去散步要记得带篮子,看有没有什么树莓、月橘、黑穗醋栗或山胡椒,要『顺手』带回来加菜。」瞧!她背得很熟,没有漏一句。

卫京云的脸皮抽动着,冷冷的回道:「叫她别吃得太撑,小心遭天谴。」

洪敏君和于亚蕾是交情深厚的朋友。

或者说她们是竞争激烈的对手比较适当,两人从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争起,一连争了十余年还不肯罢休,视对方为最大的敌手。

一切该从国中的新生入学那天说起,一个是餐饮业老板的千金,一个是摆地摊卖牛肉面的女儿,两人的家境有云泥之别,却为了一张靠走道的椅子互不相让,坚持不下。

最后是家里有钱的洪敏君胜出,因为她父亲是家长委员会会长,刚捐了一笔钱替学校建图书馆,

她们的竞赛就由这导火线蔓延成灾,甚至波及到其它同学。

争成绩排名,争运动全能,争上台演讲机会,争师长的注目,争在校的人缘指数,最后连男朋友也争,默契十足的爱上同一个人。

于亚蕾的性情高傲,因为在校的成绩不错又长得漂亮,有tt大校花之名,因此她即使喜欢一个人也不会主动出击,她认为以她的条件不乏追求者,她心仪的对象也应该对她存有好感才是。

就是这份自信和自以为是让她错失良机,而表面温婉可人的洪敏君心机十分深沉,趁她在自我陶醉之余抢先一步示爱。

所以她拥有那个男人,在大学的四年里成为人人羡慕的幸运儿。

「妳都已经出局了还跟我争,妳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令人替她觉得羞耻。

「蕾,妳说这句话就见外了,胜负还没见分晓又怎能妄下断言,我的机会可比妳多上好几倍。」于亚蕾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一个失败者。

「无耻,妳连当个女人都不够格。」低贱的行为让天下的女人蒙羞。

「我都生了两个孩子还不算女人,那妳又算什么,代父从军的花木兰吗?」一说完,洪敏君咯咯的耻笑她不像女人,从军十二年,没人发现木兰是女的。

「洪敏君,妳别太过份了,妳以为每个人都像妳一样不要脸,同时勾搭两个兄弟。」还嫁给其中一人。

「妳……哼!是在嫉妒我吧。」撩撩端庄秀丽的发,她得意的笑容中有着难以察觉的晦涩。

当年她爱上了双胞胎中的弟弟,使尽一切手段要成为他的女人,即使要出卖她的灵魂给恶魔也在所不惜,她就是爱他。

终于有一天她成功的引诱了他,借着酒酣耳热之际与他发生了关系,顺理成章地以他的女朋友自居,她以为以他对她身体的热切来看,他终将会向她求婚,共组无人介入的小家庭。

谁知她千算万算却没算到他大学还没念完就出国深造,而且压根不打算带她同行一人独往,没有留下只字词组形同遗弃。

当时她气极了,自尊心大受打击,一时无法平衡的找上哥哥诉苦,并以伤心欲绝的弱女子假相勾引了他以为报复。

虽然他们长得一模一样,但她心里最爱的还是弟弟,在事过境迁后也想尾随其后去找他,再续中断的感情。

可是在这时候她怀孕了,怀了哥哥的孩子,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她选择下嫁,和所爱的人变成叔嫂关系。

「我何必嫉妒一个残花败柳,同住在一个屋檐下都不能打动他的心,妳有什么好自满的?!」她是嫉妒,嫉妒她曾拥有他。

表情微沉的洪敏君立即反击,「妳还不是一样,当他的秘书三年他连多瞧妳一眼也不肯,妳以为朝夕相处就能磨出火花吗?」

笑话。

「至少他在工作上需要我,只要有我在他就无后顾之忧。」这就是她的存在价值。

于亚蕾的心愿是当成功男人背后那个女人,帮助他事业达到巅峰,自己默默地在他身后守候,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她的重要性。

她要成为那股助力而不是阻力,男人需要的是能和他并肩作战的伴侣,而非软弱无能、随时要人呵护的温室花朵,她有自信他最终会选择她。

一时的失败不算失败,要走到最后才知结果,她不怕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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