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竹林过去的天风道馆等于是她私人的锦衣卫、血滴子集中营,不用她招呼他们就会冲过来让他好看,再把他扁成猪头。
「胎教呀!元修,妳想教坏我女儿喔!」将来她的小宝贝会是最有修养的小淑女,不过要远离这位暴戾的阿姨,亲近教国画的姨丈。
只是有点难度,这两人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夫妻,见光一定见影,无法分割。
「蒋笑话,妳到底站哪一边的?妳想跟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走吗?」搞不清楚状况的蠢蛋。
「是校花不是笑话,我当然跟妳同一国的,我们是女人当自强。」蒋思思努力的喊口号好取信她,但身体却依恋着这抱着她的男人。
女人就是这点吃亏,明明说要忘了他另寻春天,可一见到人就把见鬼的原则丢到一旁,体热的传送中才知道她有多想念他。
唉!她是堕落的女人,竟控制不了自己的心,她很惭愧。
「思思,妳离开很久了,不记得我留在妳身上的火花了?」卫京云的手占有的抚抚她圆滚滚的肚子,指尖轻柔地来回抚弄。
「呃,这个……感觉是会变的,我不会跟你走的。」同样的伤她真的不想再受第二次,她会痛。
「即使我爱妳?」这句话不常出自他的口。
蒋思思的表情明显变了一下,笑得有些不自在。「爱情是女人生命中的神话,可是神话通常不会成立,在我还信仰神话以前,我真的很想听到你这句话。」
自始至终他都没开口说过爱她,两人的交往一直像作贼似的偷偷摸摸,他从没带她参加过任何一个家庭聚会,甚至到公开场合露过面。
说实在的,在没听见他的秘书对一名同事说她是他的情妇前,她真的过得很快乐,完全沉醉在被宠爱的幸福里,以为她的王子终于现身了。
可是他就是不说爱,也未曾公开两人的关系,使得妾身未明的她老觉得不安,一见到旁人多瞧她两眼都会心虚,不知他为什么要跟她在一起。
她是迟钝些但不表示她不懂得那些异样的眼光所为何来,只是她选择忽略,身为孤儿的她很渴望一份安定的爱,即使大家都不看好她。
好几次她想把这段感情告诉元修,可是她忙着赚钱养活她和明光两个败家女,所以话到口中她又咽回去,生怕增加她的负担。
没想到不在预料中的小生命降临了,事情终于瞒不住,她最要好的两个朋友才晓得她在谈恋爱,而且是她们高攀不起的企业家。
「虽然我现在还一样信仰爱情神话,不过我要先爱自己才有能力爱别人,因为我是一个母亲。」为母则强嘛!她需要变强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说得好,思思,妳变成熟了,我真为妳骄傲。」差点鼓掌叫好的李元修为她一番话感动莫名,认为她还有得救,并未病人膏肓。
「真的呀!我从熏衣草的小说背来的,她那本《爱情神话》写得真好看,我看了五遍。」多读书果然有好处,元修第一次称赞她耶!
好兴奋喔!
「熏衣草的小说……」三条黑线横过她额头,抽搐的嘴角顿时扭曲。
「咦,有什么不对吗?妳也看过她的小说对不对?」以后她们可以互相换来换去借看。
冷笑的李元修一把折断三根竹子。「我不只看过她的小说还看过她的人,她的稿费有一半贡献给我。」
「嗄?妳看过她,那她是不是像小说上所描述的那样不食人间烟火,长发飘逸肤白胜雪,还有一双深邃忧郁的大眼睛?」好好喔!她看过熏衣草本人耶。
「廖婉玲,妳死了没?探出个头让思思瞧瞧。」她忽地扬声一唤,也不管民宿的长期住户清醒了没。
「……唔!什……么……事……」好困呀!赶稿赶到天亮她干么拚命地催魂。
二楼的某扇窗突然打开,一道拖长的慢音非常不耐烦,窗户旁出现半截身体,捉着头皮直搔痒的迈遢女子猛打着哈欠,一粒眼屎还留在脸上。
「是不是长发飘逸我是不知情,但肯定过肩,肤白胜雪这点也没错,长年不晒太阳的鬼的确苍白,那双凹陷的大眼是因为睡眠不足,所以看起来有点忧郁。
「至于不食人间烟火嘛!我保证她什么都吃。」除了桌子椅子不吃。「好了,廖婉玲,妳可以缩回龟壳继续赶稿,过两天我替妳寄。」
女鬼似的女人喔了一声关上窗,一切归于乎静。
「呃,她是……」蒋思思有不妙的感觉,好象又要挨骂了。
「她就是熏衣草,《爱情神话》的作者,每个月我都会收到出版社寄来的小说,而妳居然给我花钱买原来就有的书,妳……妳……妳这个超级败家女,我今天绝饶不了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