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薇薇一向迷糊又不爱记人的面孔,长年和她相处的人都得有一份出乎寻常的耐心,否则会被她气到得内伤。
她是变漂亮了,一身的朝气活跃,衬出她充沛的生命力,像是一株永不凋谢的向日葵,不管太阳出不出来她照样开着花,嘲笑畏惧风雨而弯腰的小花小草。
但……她一定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吗?了解她的他,忍不住笑出声。
“喂!你笑什么,挡了本队长的路还敢笑,你是哪个单位的?”纵容屑下无方,组长连罪,该揍。
“沈敬之。”
他报上名字。
咦!好熟哦!好像在哪里听过。
“滚远点,别挡路,本队长有任务要出。”
“你饿了。”
实在太明显了,她一饿就脾气不好,嘴角往下垂。
“我是饿了……”啐!她干嘛和他说这些。
“你挡在我面前干什么,没吃过牢饭是不是。”
是没吃过。
“我请你吃饭。”
“好……”嗯,等等,她是不是答应得太爽快丁?“好你个鬼,你当我是随便的人吗?”“不,我当你是服务市民的好警察,警民合作共创美好的台湾。”
如果台湾不被政客搞垮的话。
听来真舒服,好像宣传广告词。
“为什么我觉得你的话含有讽刺意味?”“常警官想多了,小老百姓怎敢…
…怎么,有疑问吗?“她到现在还没认出他,苌叫人怪不是滋味的。”你是小老百姓?“疑问可大了。
“奉公守法,不贪污不漏税,出入境都用护照。”
只是偶尔会未经海关盖章就是。
“谁理你的满口怪言怪语,这里是少年队并非菜市场,要报案请到一楼柜台。”
喝!还走得大摇大摆,当百来个警察是死人呀!“常若薇。”
非常好用的通行证。
“喔!常若……可恶,你敢拿我的名字招摇撞骗,活得不耐烦了。”
一拳欲挥,火气不小的她发现他不同于一般人。
没几人能接得下她又快又狠的拳头,记忆里好像有那么—-个受气包,三不五时拿身体当沙包供她娱乐,不避不躲地老是打不死还紧跟着她。
但这不是重点,她居然毫无所觉地让他包住硬拳好半天才发觉,若非想再赏他一拳,她根本忘了自己的手在人家的掌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