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芒
同弟弟相处了几年下来,启轩越渐发现,被众人们称赞得一塌糊涂的自己,在弟弟面前,或许也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罢了。
最早让他有这种想法的时候,他的弟弟不过才三岁。
启轩还记得,当时夫子给他题了名,让他作一首诗,那时他兴致勃勃,提着笔点了墨挥挥洒洒就写出了一首令夫子赞不绝口的好诗,还把诗呈给了皇上,皇上见了诗也甚是喜欢,赏了他不少东西。
那时他被夸奖得意气风发,回了凤华殿还不忘端着身为哥哥的谱,硬是要给一个三岁孩子念上一念。
其实那会他也没觉得这三岁娃娃能懂他写的什么,他只是被夸得多了,便理所应当地觉得所有人都该领略到这其中的风采,但当他念完了,那娃娃竟就拿着那写了诗句的纸张,一板一眼地认真看了起来。
启轩那时还觉得,弟弟微蹙眉心的小大人摸样着实可爱得紧,所以只顾着看这小娃娃了,压根就忘了自己先前是要干什么来了。
看着看着,那小娃娃忽然奶声奶气地开了口:“哥哥,这个字是错的。”
那个字,确实是错的。
小孩儿写字,总容易同字形相近的字混淆,且还不自知。
启轩那时候启辕
父皇漠视弟弟的五年间,启轩虽不悦,却还是秉承着乖巧的性情。
母后薨逝至今,已有五年,父皇却仍未释然。
启轩知道父皇不喜欢他的皇弟,便也依了圣上心意,鲜少言及。
对于这优异的皇弟,纵使他有再多的想向外人炫耀的优点,却还是藏在腹中,自己赏析。
直至今天,距自己的太子册立大典还有三日的今天,启轩不知为何,忽然沉不住气了,或许是想到,自己即将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而弟弟却连个能叫出口的名字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