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噫--」好像很有趣。
她接过精巧细致的改良型小手枪,心中既雀跃又有一点紧张,摸触光滑的枪身,令人心安的危险性教人矛盾不已,害怕又心喜它的自卫能力。
枪,可以救人亦可以夺人命,全凭使用者的心态。
「会不会用,要不要教你使用技巧?」看她反复把玩,隐狼开口一问。
「不用了,我以前在非洲雨林里曾和一些朋友去打过猎。」只不过当时用的是笨重的大型猎枪。
人和野兽不同,致命要害有点差异。
致命?「这把枪沾过血吧!」石孟舲将手枪还给他。
她相信车的安全性能,不会无聊到浪费一颗子弹来测试已知的事实,纯粹是好玩,想看看他的枪有无出奇之处,是否可以在十公尺外准确命中目标。
枪法好的人,人们总是想找出他不完美的缺憾,以证明自己并非不济。
「杀过人,但没沾上任何人的鲜血。」他手一弹,枪身没入衣袖中。「上车吧!你需要添购新行头。」
「我?!」石孟舲低头看一身中性打扮,不觉得有何不妥。「先生,你忘了我是甲级贫户。」
「无所谓,反正你已欠了一屁股债,顶多这辈子做牛做马来报答我,我刚缺一名女佣。」
「做梦。」她一弯身就坐进舒服的坐垫。「法拉利跑车的感觉很……有钱。」
她想了半天想不出一句形容词,只有市侩的以金钱来计量价值性。
「是吗?」
隐狼旋转车匙朝她鬼魅一笑,接着在她尚未作好心理准备,倏然猛踩油门,车子像子弹一样飞出去。
「还有一点你忘了提,那就是快。」
紧捉着车侧上锁的扶手,石孟舲两眼微眯,露出一条小缝,她想若不幸亡故,至少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你很……台湾。」哇!抢红灯。
不是闯,是抢,在黄灯快灭红灯初起的刹那,连警察都无法可办他的横行。
「谢谢。」
来台湾多次,隐狼早学会台湾人开车的奇特方式,懂礼貌的驾驶永远吃亏。
黑色跑车在街道中穿梭,很快地买好他心目中所要的衣色款式,在她百般不愿的情况下。
最后,她被迫拎了一大堆他很满意而她却不认为的高级衣料,沿途还不时争论各人的小小意见。
当然,所谓的争端是石孟舲唱的独脚戏,隐狼根本不甩她的抗议,吹着口哨,脸上带着愉悦神采。
「不用拉了,遮不了半寸肌肤。」高挑纤细的骨架好搭衣,就如她身上这件。
「少说风凉话,我发现你这个人不懂理字怎么写。」她觉得小腿肚凉飕飕,怪别扭的。
「很抱歉你不满意,我是外国人。」他的意思是说不会写应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