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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庄助道:“但你打算怎么查?此人是赵佗的贴身侍卫,可不像梅耶一个宫婢那么好骗。”言语之间,竟是要跃跃欲试,亲自去查。唐蒙一听,赶紧劝阻说区区一个侍卫,还用不着您出场,我去就得了。

“区区一个侍卫?”庄助似笑非笑,“你大概还不知道任氏在南越的地位吧?”

关于这点,唐蒙之前问过甘蔗。可惜她一个小姑娘,所知并不多,只知道任氏拥有番禺附近最肥沃的一块平整田地,无须缴纳税赋,在南越国地位超然。番禺城流传着一句话:“任氏坞,半城输”——半个番禺城跟任氏比,也比不过。

庄助道:“任氏当得起这个待遇。要知道,这南越国,原本就是他们任家的。”他在长安出发前,对南越着实研究了一阵,对此颇熟。唐蒙既然问起,他一时技痒,索性开讲起来。

当初四十万秦军进入岭南之时,真正的统帅叫做任嚣,赵佗其时只是其麾下一名副将。任嚣扫平百粤部落,创建了岭南三郡,又平地建起一座番禺大城,号称“东南一尉”。中原大乱之时,任嚣酝酿着割据岭南,可惜事尚未成,便中途病亡。他临死之前,委托副手赵佗代行政事,这才有了后面的赵佗建国南越之事。

从道理上来说,第一任南越王本该是任嚣或其子嗣。但任嚣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一死,任氏后人肯定斗不过赵佗。与其坐等别人来斩草除根,不如早早托孤让位,还能换个阖族平安。

赵佗上位之后,果然信守承诺,对任家后人优容以待,在番禺城旁划了一片膏腴之地,供其繁衍生息,完全是异姓王的待遇。任氏家族也颇懂进退,从不参政,只在自己一亩三分地生养。像任延寿这种出身任氏的子弟,还会被赵佗当成心腹,随侍左右,连膳食检验都放心交给他。

“任嚣和赵佗这两个人,真是比许多中原王侯要聪明多了。”

唐蒙暗自感慨,想起了多年之前的七王之乱。那些刘氏王被逍遥日子蒙蔽了心智,还以为凭一隅之地,就能与朝廷对抗,结果倾覆国除。

一个人最要紧的,就是认清自己的实力,以及这份实力在大局中的位置。任嚣也罢,甘蔗也罢,他们的举动虽有大小之分,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在预感到绝对劣势之后,提前输诚,以换取最好的结果。

甘蔗这丫头,真够聪明的。唐蒙再次感慨。

这时庄助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我若前去,难免会引起吕嘉和橙宇的疑心。罢了,这几天我要跟他们周旋大限令和转运策的事,这件事还是你去查好了。”

“大限令和转运策?”唐蒙连忙提醒道,“就怕吕氏打着对付橙氏的旗号,趁机给自己捞好处,您可要小心。”

庄助不以为意:“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许些好处,这些南越人怎么会尽心帮忙?只要能为我所用,让他们占点便宜,也是无妨——倒是唐副使你,你查到的东西越多,我让给吕氏的好处就可以越少。”

“我,我尽力吧……”唐蒙可不敢把话说满。不料庄助又道:“对了,沿途的这些地图,你也别忘了整理出来。这几日我要用的。”

唐蒙眼前一黑,怎么你还记得这茬儿啊?

可怜唐蒙熬了一夜,好歹把舆图重新补完,次日盯着两个黑眼圈早早出门。他先与甘蔗在城门口汇合,然后从番禺港乘上一条渡船。任氏坞位于番禺城外十里,坐落于一条狭长的江心大洲之上,四面环水,只能通过舟船往来。

舟行至半路,天色缓缓黯淡下来,开始落雨。岭南的雨水绵密而黏稠,像无数条藤蔓自铅云上端倒垂下,搅动着江水。整个江面泛起密密麻麻的小泡,仿佛一釜正“咕嘟咕嘟“熬煮的稻米羹。三伏的暑气非但没被雨水浇散,反而更加闷蒸起来,令舟上的乘客油然生出一种“造化为厨,天地为釜”的错觉,至于自己,只是被日月煎熬的小小一粒米罢了。

直到小舟行至一条狭长如柳叶的沙洲附近,雨势才稍稍收住,天边露出半个日头。渡船上的乘客纷纷走出船篷,望见一片江中土地徐徐接近。这沙洲的边缘是一圈细腻的砂白色,形状被水流勾勒得十分柔顺。越往内陆延伸,颜色越深。东侧黄绿相间的是一块块纵横田垄,西侧杂绿斑驳的是一片片塘草。而在沙洲最浓密最中央的小丘之上,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庄园。

这庄园四面皆是黄色的夯土大墙,高逾两丈,四角各自建起一座比胥余树还要高的木制角楼,俯瞰整个沙洲,俨然一座小城的规模。

唐蒙对于地理最为敏感,一看到这个格局,便对赵佗佩服得五体投地。

将任氏安排在蕉洲之上,可谓绝妙。这里的土质细腻,皆是上品良田,对得起他向任嚣的承诺;而四周环水的环境,又隐隐把任氏家族限制在一隅之地,无从扩张,安心做个地位尊崇、无足轻重的客卿。

唐蒙一边感叹,一边与甘蔗沿着一条平整大路,朝着坞堡门口走去。他们这次前来,是扮成外来客商,前来洽谈购买稻米之事,为此唐蒙还改换成了凉冠、丝绸短袍和一双卷边薄靴。

他们眼看要接近坞堡,唐蒙突然顿住脚步,鼻翼两侧的肉抖了抖。甘蔗问他怎么了,唐蒙双眼四下搜寻,口中喃喃道:“好香,好香,这是在炖肉吗?”

除了昨天吃了一个裹蒸之外,甘蔗许久未闻肉味。她仰起头来,也贪婪地吸了吸。这香气从坞堡方向传来,醇厚浓郁。唐蒙闭着眼睛细细分辨了一阵,嘴唇蠕动:“嗯,里面应该有八角,好家伙,真舍得下料哇。”

所谓“八角”,乃是一种香料,以果形八出而得名。这种香料,是炖肉炖菜的调味上品,只在南越国的桂林郡出产,数量有限,出口到中原都是天价。只有达官贵人,才会在宴宾时放上一点在肉里。

这炖肉里的八角香味,浓郁到隔那么远都能闻到,放的数量一定很多。任氏的富庶奢靡,可见一斑。

他们循着肉味走到大门口,看到在坞堡大门二十步开外的一棵榕树之下,摆着一尊饕餮纹的四足大鼎。那鼎里正咕嘟咕嘟炖着东西,香气顺着江风飘向四方。

“这么大庄园,难道没有庖厨吗?干嘛搁在门外做菜?”唐蒙这个念头刚一产生,便看到了答案。

只见一个脸涂白垩土、身披薜荔、腰束藤萝的巫师,正围着大鼎念念有词。周围的房屋上方,四五个踩在屋檐高处的人,各自手持一件衣物不断扬动,口中呼喊。不过口音有些怪,听不太懂。在外围的空地上,还有二十多个人在围观,男女老少都有。

这是……在招魂吧?唐蒙猜测。

中原也有类似习俗,家中亲人去世,家人要站在屋檐之上,挥舞死者生前所穿衣物——所谓“腹衣”——呼唤死者名字,希望借此把魂魄召回。至于那尊炖着肉的大鼎,大概是因为南越信奉楚巫的缘故。楚地招魂,除了扬腹衣之外,还要把死者生前最喜欢的吃食、用具都陈列摆出,诱惑魂魄归来。

三闾大夫在《招魂》里就描写过诱惑死者的楚地美食:“肥牛之腱,臑若芳些;胹鳖炮羔,有柘浆些;粔籹蜜饵,有餦餭些;瑶浆蜜勺,实羽觞些……”这是唐蒙最喜欢的楚辞作品,一想到,就忍不住摇头晃脑背诵起来。哎,如果我死了,有这么多好吃的,拼死也要从九泉爬回来啊。

甘蔗突然拽了一下唐蒙的袖子,打断他的遐想:“北人,你仔细听听,他们喊的名字,好像是任延寿哎。”

唐蒙一个激灵,什么?他仔细听了一下,还是听不懂,但三个音节还是能分出来的。甘蔗又仔细听了听,十分确定:“确实喊的是任延寿。”

唐蒙眼前一黑,要不要这么巧啊,刚要找任延寿,他就死了?他情急之下,径直走到旁边观礼的人群中,看看其中一个老者面相和善,过去拱手道:“请教这位老丈,贵府是在为何人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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