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个月前,他们来纽约,住的是可怖又阴暗的贫民巷;而一个月后,王竞尧成了那里头的王者。不过,他也搬出了那里,领她们母女住到市区的大公寓中。
黄种人走不出中国城,这是白人常说的;而王竞尧就为了这一句,加入了纽约的商界,他订了一年的时间,要使白人低头。
这就是她的情人,游戏能使他精力旺盛,挑战能带给他征服的满足,而他就像一朵婴粟,永远吸引着周遭人的眼光,呆呆的想跟随他──她的黑豹、婴粟、情人!
听说他仍是有些女人的;他总是可以使女人轻易的臣服于他,他没有理由为谁守身。何怜幽只能庆幸他至少尊重她,从没让她看见与难堪,也从未带一身脂粉味回来。是真?是假?如果她没资格去重视,又何须问他真假?心痛难免,独自承受也就够了。
他重视她,这是他唯一肯给她的关注。她该感谢。打落牙齿和血吞已是她本性到某一特质,她不愿走到宫本瑞子那地步,就得自我保重。
这一日,中午时刻,门铃尖锐的扬起,黑人女佣小心得询问来人后,恭立在她面前道:
“夫人,有一位黄顺伶小姐来访。”
多么遥远的记忆呵!黄顺伶早已是她尘封的往事之一,乍然出现,相当突兀。近一年多未见,听说入狱了半年,怎会找来这儿?神通广大。
“请她进来。”无论如何,黄顺伶到底是他真正名分上的妻,她是有理由千里寻夫而来。
头发已消薄,依然精明干练打扮的黄顺伶走了进来。她先看了看简单而柔和的摆设,似乎当王竞尧生活落魄起来了,眼中闪过一抹悲哀!她心中的王竞尧,永远该是高高在上的,永远该是卓绝不凡的,居然淹没在这些平凡的家具问,这种不复当年盛况的格局。
这些的结果,都是为了一个女人!
黄顺伶直直的看向何怜幽,几乎倒抽了口气!这个女人居然比去年更美丽了几分!老天为何如此厚待她!?同样的岁月,却只在她自己脸上、身上留下疲 惫的痕迹,何其不公平!
“他呢?”黄顺伶坐了下来,顶着正妻的身分,她可以任意在他的房内行动。
“你为什么而来?”她拂开了身前的长发。近半年来,她已习惯穿宽松的罩袍,仙风道骨的,彷若一抹幽魂;不再穿合身的洋装,那已是小女孩岁月的事了。如今他说她更适合穿这种衣服,衣柜内就一直是罩衫了,清一色的白。更显得黄顺伶女强人的衣着拘束而可笑。
“我不会离婚的,死也不会!”黄顺伶立即开口冲出这一句话。即使是守活寡,她也要当名正言顺的王太太,不容许何怜幽有扶正的一天,除非她死!
何怜幽轻轻一笑。
“谁逼你离婚了?我只是问你的来意。我并不稀罕当王太太的,你依然不明白。”人都守不住了,守住一个虚名有何用?她悲惨的自嘲着。
“我……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资料上说,他一直住在贫民区,这个月才有点起色……但这种地方……住了,只会悔辱他的身分而已!”她派人找了大半年,终于在上个月由美国传回了消息,还是商界朋友帮的忙。坐了半年牢出来,意外得到了一家公司,是小林东旭交给她的,说是王竞尧给她坐了半年牢灾的报偿。王竞尧并不是个太绝情的人,是不?!所以她疯狂的找他,他却犹如自世界上消失一般,找不着。如今一听到他在美国,立即飞了过来!心中仍有企盼的,希望他对她有情分,希望何怜幽已从她生命中消失,希望他会真正看她──但──何怜幽仍在,王竞尧仍是只要她!而她这个正室倒成了见不得人的小妾了!
何怜幽摇了摇头。她的痴心令人动容,但她仍是不了解他的。王竞尧的气势不必靠家具宅子来烘托;而且,倘若他要,就会要最好的。这地方没有太多装饰,只因它只是暂居之处,代表还有更好的打算,才会任公寓陈设简单,不多费心思。黄顺伶不会懂的。
“你要这样与我耗下去吗?”黄顺伶又问。
“法律上,你可以告我。”
黄顺伶哀戚一笑。
“谁都知道中华民国的法律是男人订定的!完全不利于女人,我岂有胜算!?何况,我不会对他采取任何行动,我会等到他愿意回头看我的那一天。你会退出吗?”
“他愿意放开我吗?怕是再也由不得人了。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习惯以他为生命、为神祗……身为他的情妇,我是没有选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