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这里干么?”
她原指望到达目的地有一、两间冰店可以吃点凉的,或吃碗普通的鲁肉饭补充体力也好,没想到放眼望去,视线所及之内都没有商家。
哦!鲁宾逊漂流到荒岛上时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对于她和孔承杰的第一个约会,她真的好错愕。
“帮这里的居民接水。”
孔承杰下了车,一干师弟也吆喝着跳下来,拿出一大堆工具。
戎戎扬扬眉梢。“接水?”
听起来应该像是自来水处的工作才对,怎么会落在他这个平民老百姓的头上?
“少馆主,你女朋友啊?很漂亮呢。”一名慈眉善目的老人走出屋子,很感兴趣的望着戎戎。
“对。”孔承杰扬唇淡笑,拿出货车上粗如手臂的草绳。
那个“对”字令戎戎一扫长途跋涉的疲惫,有丝甜意在心中化开来。
她是他的女朋友呢,他亲口承认的。
另一名老人听到引擎熄火声也走出来,脸上同样挂着满满的笑容。“你们来啦,少馆主,大伙盼了好些天,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已经快要没水喝了。”
“福伯,你身体不好,还是进屋歇着吧。”孔承杰对老人说完便击了下掌,扬声喊,“开始工作了!”
“是,师兄。”
小师弟们齐声应答,分工合作开始工作。
就见他们爬上爬下,替居民从一千多公尺外的地方搭架黑管,准备用最原始的方式接水过来。
戎戎看得懂,却完全帮不上忙。
他们要这样接水,没搞错吧?管线越过山谷,要是来场狂风暴雨,水管铁定被吹落,要不然就折断,这不是永久之计。
“来,这位小姐,跟我们一起来唱祈祷歌吧o”一名老婆婆笑咪咪的拉住她的手,把她往小教堂里拉。
“戎戎,你跟李婆婆进去吧,我们还要很久,太阳大,你会晒晕。”孔承杰对她吩咐。
她只好跟着老妇人走进教堂,就见里头有四、五十名老人齐聚一堂,大家的表情都很诚心喜悦。
李婆婆附在她耳边低声说:“每次少馆主和那些小兄弟来帮我们接水,我们就在这儿唱圣歌给他们祈福,山区陡峭,很危险哪。”
唱完儿首圣歌,戎戎按捺不住地跑出去,已经不见孔承杰和小师弟们的身影。
“人呢?”
福伯笑了,“小丫头,别急,没这么快,来,过来这里坐,有柿子干吃不吃啊?”
三三两两的老人在教堂前纳凉聊天,他们有些是山胞,有些是外省的退役军人,有些则是被子女抛弃、相依为命的老夫妻,还有些是病痛缠身的独居老人,奇怪的是,他们全都是虔诚的基督徒,每个人的圣歌都唱得好极了。
“婆婆,为什么大家都信基督?”她忍不住好奇的问。
“这个啊,我们原本都是信菩萨的,后来改信天主。”李婆婆温和地笑说。
戎戎疑惑的看着她,这解释跟没说有什么不同?
倒是福伯开口了,“有一年,有个年轻神父跑来这里传教,见我们没水喝,生活困苦,就自告奋勇帮我们接水,谁知道山壁实在太陡,他掉了下去,从此没再上来。就这样,我们全村的居民都改信天主,感激他对我们的一片心意。”
掉了下去——戎戎的心差点要停止跳动,视线不由得回到眼前的峡谷上。
原来接水这么危险,他怎么可以冒这么大的危险跑来这里接水呢?这些老人和他非亲非故的不是吗?
他未免太傻了,老人家的子女都不管他们了,他这样做,万一自己有什么损伤,值得吗?
她忐忑不安地等待着,直到看见孔承杰的身影安然无恙的归来,她提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才落了下来。
“你终于回来了!”紧紧握住他的双手,她的表情像与他二十年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