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讲,哪怕他是外星人,蝙蝠侠绝对是从很久以前就在哥谭生活的外星人。”被采访的人是那么说的。
蝙蝠侠身上有着这座城市的烙印。没有哥谭,就不会有蝙蝠侠,也因此,蝙蝠侠清楚怎样打败与他同样在这座城市长大的罪犯们——他需要成为哥谭的恐惧。
这点很奏效,罗宾的思绪飘过,他看着眼罩内部投影出来的论坛首页,“蝙蝠侠”主题的帖子下面有些人跟着电影一起说起他们眼中的蝙蝠侠,在他们眼中,蝙蝠侠的形象都是狰狞的。但也有哥谭的普通民众反驳:“起码蝙蝠侠出现的这些年哥谭比以
前好了许多。”
不会犯罪的家伙不会恐惧蝙蝠侠,而犯下过罪恶的家伙或者在脑子里面想过犯罪的家伙都会成为蝙蝠侠的恐惧披风下面的一份子。
这就是蝙蝠侠所做的事情之一,他让那些在脑海里面盘旋着要不要下手的家伙恐惧,他们会恐惧触碰法律底线后从天而降惩罚他们的怪物。他让那些已经成为哥谭罪犯的家伙终日不安,害怕如幽灵般飘荡在哥谭的黑暗骑士终有一天会找到他们……
罗宾在开始揍人前,蝙蝠侠的《记录2》已经接近尾声了。
记者最后采访的人是一个早起遛狗的老太太,她从家里面走出来的时候天还没亮。记者问:“在你眼中,蝙蝠侠是什么,女士?”
老太太的耳朵在画面中放大,她靠近记者问:“蝙蝠什么?什么蝙蝠?”
“蝙蝠侠,”记者耐心地重复了好几遍骑士的代号,“哥谭的那个都市传说。”
老太太慢吞吞地把头伸回去,她摇摇头:“不认识,没听说过。”
“请问你是哥谭本地人吗?”
老太太说:“是的,我在哥谭生活了七十多年了。不过年纪上来了,可能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节奏。”
误以为蝙蝠侠也是年轻人喜欢的某个东西的老太太问:“能和我聊聊这个叫什么来着,蝙……”
“蝙蝠侠,”记者说,“官方资料显示,他是正义联盟的顾问,最常出现在哥谭。有的人将他称为‘怪物’,有的人把他称为‘幽灵’,也有的人认为他是‘英雄’……”记者将前面采访过的人所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老太太过了好一会才把她的话消化完,她摸着自己额角的白发说:“我都听糊涂了,现在的年轻人关注的东西可真神奇。我在哥谭可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家伙。”
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怀念过去的话,从她十几岁的时候回忆到现在,老太太说:“你可不知道几十年前哥谭有多乱,不只是普通人在路上会被那些小流氓攻击,连有钱人都不例外。韦恩你知道吧,韦恩夫妇在那个时候死在了巷子里,那时候他们的孩子还没有10岁,真可怜……”
“现在可比过去好多了,”老太太发表着自己的见解,“特别是最近十多年来,感觉早上遛狗的时候看到的小流氓都比以前少了很多。我之前在路上被抢劫的时候,还遇上了一个蒙面的好人,穿着黑色的衣服把那些拿我包的小孩打倒了。”
老太太形容那个不知名好人的长相:“有着一对尖耳,身上穿的那个是连体衣?还有黑色的披风,胸口有个什么标志来着……”
“蝙蝠?”
“对,”老太太肯定道,“就是蝙蝠,我都快忘记这件事了。哥谭人多,但好人可不多,像他那样主动伸出援手的年轻人就更少了。这种人可比你们年轻人追捧的那种好太多了,起码他真的帮助了我。哥谭这些年的变化说不定就有那个蒙面的小伙子尽的一份力。”
摸了摸旁边小狗的头,老太太问:“刚刚一不小心扯远了,你要问我的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蝙蝠侠。”
记性不太好的老太太问:“所以蝙蝠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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