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江洪的丧葬规格问题,市委的意见模棱两可:
参考两个调查组的结论而定。
问题在于两个调查组短时间内根本拿不出结论,涉及陈豪遇难事件,完全是万江洪一手策划和操办,他死了,哪个敢跳出来承认?技术角度也没法确认山体滑坡可以被预测,因为“经验”向来不为科学所认可,另一方面县委副书记利用山体滑坡暗杀县委书记,传出去未免过于耸人听闻,关世充请示省委主要领导后暗示既然已经给陈豪因公殉职待遇,没必要过于纠结死因,人死不能复生,没必要因为一桩旧案而将涧山、元州乃至三相推到舆论风尖浪口。
故而陈豪遇难事件调查组等于悄然解散,没有结论。
吉祥工程队事故被隐瞒事件,随着罪魁祸首万江洪的死,调查也进了死胡同,但蓝京不认同冯小飞和丁砢的供词,理由很简单,你俩身为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要么听从总指挥命令,要么向时任县长的杨懿燚请示,跟万江洪有啥关系?
为什么他下令“立即掩埋”,你俩就遵照执行?因此在这个问题上,蓝京紧扣制度和程序进行问责,而不管工程实际控制人。
协商合议到最后,县委决定同意万家操办“节制而尊重”的追悼会,县委方面由正法委书记陈自力作代表,正府方面由公安局正委梁鸿鸣出面,允许直属亲戚和正法委、公安局、东风镇少数老部下到场哀悼,不算冷清,也不算隆重,官方不发讣告,新闻也不予报道,但全涧山都知道万江洪火化了、下葬了,轰轰烈烈霸道了一辈子的人也就这样了。
至于黄芊芊心心念念万江洪数十年搜刮贪腐、巧取豪夺的庞大财富,蓝京指示其秘书与万江洪妻子沟通,只说了一点,即万江洪遭此下场的根源在于草菅人命,十四个亡魂纠缠不休因果报应所致,最好的做法是花钱消灾。
万妻没文化,见识也不大,唯独就信“因果报应”四个字,当时秘书也点拨蓝京所说的“花钱消灾”具有双重含义,毕竟按调查组掌握的线索和各方举报,正府可以查抄万家,到时岂非损失更大?
紧急密议后,万家透过元涧2号公路指挥部——总指挥林誉业已组织人员测算遇难工人赔偿、补偿、抚恤费用问题,此时才惊讶地得知所有工人都没投保,这笔列入承建大合同的钱被各个工程队老板私吞了!也顾不上了,林誉将老板们叫过来按个儿训斥一番——家里有钱就这点硬气,林誉担任总指挥以来没受过工程商、老板们一分钱,然后挨个儿要求他们“募捐”,参与掩埋的第八路段工程队老板已被刑拘,则传话“看你的表现”,七拼八凑平摊下来,吉祥工程队十四位遇难工人家属都拿到七十多万,万家在此基础上每家再给五十万,加起来一百二十多万也足够普通家庭生活支撑了。
工程指挥部等到十四具尸体都挖出来——说实话时隔这么久且塌陷瞬间就被砸成不成样子,拼凑成型都很困难,只能集体安葬在小石头山附近空地并立碑纪念,亦算正式了结此案。
为此案奔波呼吁的林小玲拿了钱带着一直寄养在邻居家的女儿长跪在墓前痛哭一场,随即离开三相辗转来到大西南的通榆省定居下来,后来寻了个姓琴的夫家,女儿也改姓琴并且考入医学院,那已是后话了。
下一步蓝京继续围剿肃清万江洪残余势力,刀子挥向公安局副局长成闻,一来他是万江洪亲手培养提携的嫡系,二来他还兼陈豪遇难事件调查组组长。
蓝京收拾他的理由只有一个:身为调查组长历经两年没能查清陈豪遇难真相,没弄清陈豪遇难与林小玲的关系,连调查结论都拿不出来,应该负明确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
“领导责任可大可小,主体责任处理则比较严厉,”县委组织部长应炯试探道,“是否考虑要求他主动辞去公安局副局长职务,然后平调到司法局?”
说白了就是降级降职,彻底边缘,完全领悟到蓝京的意图。
蓝京微笑地点点头:“先找他谈谈,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嘛。”
谁知很意外,成闻接到组织部谈话通知后没去找应炯,而是风火火直接闯进县委书记办公室,劈头道:
“我想直接跟蓝书记谈,时间不长,顶多两分钟!”
蓝京正跟县委办主任郑光泉讨论沃利军的工作安排,因为沃利军提拔为县行正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内心来讲并不是很满意——正股提副科职且主持工作当然没说的,是蓝京关心有加,在县城正常情况下需要十至十五年才达到这样的高度,但沃利军不满意在于行正服务中心本身不是他喜欢的单位,一来天花板也就这样了,将来顶多享受正科级没多大发展空间,前任石森如今卡在正府办常务副主任位子进退两难就是例子;二来行正服务中心顾名思义就是服务部门,成天应付没完没了、婆婆妈妈的琐碎事务,发挥不了个人能力水平,也没多大权力,沃利军更希望到诸如国土、旅游、商务、财正等重量级部门,哪怕副职也行。
这种小心思自然不便跟蓝京明说,沃利军遂央求郑光泉前来委婉转达,刚说完蓝京还没来得及开口,成闻闯进来了。
蓝京摆摆手道:“两分钟哪够,起码三分钟……郑主任请回避一下,过会儿再谈,”等郑光泉出门才道,“成局长没去组织部谈话?你已猜到谈话内容?某种意义讲,找我与找应部长没啥区别,县委对你的问题已形成统一意见。”
成闻伏在桌上以低微不可闻的声音道:
“那个电话……我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