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如负释重,就在快要出门的那一刻,沈戎叫住了刚刚吃肉的那一位。
“等等,你不要把刚刚吃的肉吐出来,不然……”沈戎淡淡的笑了,“我杀了你。”
他被吓得一哆嗦,连忙解释:“我不会的!这是您给的赏赐,我珍惜还来不及呢!”
“好,出去吧。”
半小时后,那个护卫死了。
七窍流血,死不瞑目。
沈戎并没有给肉下毒,也许这份肉自带毒性吧,谁知道混的什么血呢?
他感受到地面有微微晃动,应该是有人攻打过来了,但他不紧不慢的灭了炉子,在黑暗中抽着烟。
好痛,大脑像撕裂般疼痛。
真有谁在这时候打过来,他一定会死。
他一开始就打算死在西北狼领地,他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尘归尘,土归土,很合理。
又是一声轰鸣,这次更近,威力更大,外面埋伏的士兵都架起了枪支,准备迎战。
而沈戎什么都没有做,他甚至没给枪上子弹,他只是坐在摇椅上,轻轻晃动,嘴里哼着那首歌。
既然能突破重围攻进来,就说明他们有本事,死在他们手下那也算不错的结局。
宁死英雄手,不做苟活徒。
外面的躁动越来越大,随后一声哨响,士兵们发出怒吼,连带着数不清的脚步声以及枪声响起,窗外的火光让屋内一阵一阵地闪烁,炸裂耳膜的枪声连绵不断,而沈戎只是抽出烟盒里最后一支烟,默默点燃。
希望这支烟抽完之前,自己能死。
不然死的就是他们了。
“啊!!!
门被两个士兵猛地撞开了,他们倒在地上痛苦抽搐,浑身是血,嘴里发出哀嚎,看起来很是可怜。
随后一枚子弹擦着他的肩膀而过,打在了身后墙上挂着的头骨上。
烟还剩半支,沈戎也不再抽,只是把烟夹在指尖,缓缓站起身。
“你来了。”
来者踏进屋内,皮靴踩在木地板上发出阵阵声响,她一手举着猎枪,另一只手抓着沾着血带弯钩的铁链,她身上的衣服被划开了几道口子,渗出的鲜血染红了大片的衣服。
沈戎为她鼓掌,赞叹道:“一个女人,走到这里来真不容易啊。”
“厉害的女人,你在孤儿院的时候不也见过一个吗?”
沈戎微微一愣,他视线落在了她那条老虎尾巴上,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
“二十号?”
“正是我的母亲。”
她话音未落,就对着沈戎的脑袋开了一枪,沈戎迅速避开,但身体跟以前相比已经迟缓很多了,子弹正好擦过他的耳朵,直接削掉了一大块肉,鲜血顺着发丝缓缓流下,他没有一丝迟缓,直接把烟头丢出窗外,就在抛出去的法地对这里的人进行攻击,天空上方闪烁点点红光,那是红狼族的战斗力。
“你疯了!派战斗机过来意味着什么你不知道吗?!”女人愤怒地质问他。
“知道啊,一会西北狼族也会派兵过来吧,”沈戎哈哈大笑起来,“你不觉得人越多越热闹吗?”
“你真该死!”
“那就赶紧把我杀了吧,只要你当了新的狼王,一切就结束了,不过……”沈戎瞥了她的尾巴一眼,“你的混血特征太明显了,他们不一定认你这个狼王。”
她懒得再跟沈戎废话,举起枪就对着他的要害发射子弹,沈戎举起手,他的部下就把一把冲锋枪扔到他手上,他刚接过枪就毫不留情地对着她扫射。
再热闹点吧,闹得越大越好,闹上国际新闻,让全世界都知道这场荒谬又华丽的战争,让一切的罪孽得以终结。
西北狼族本就在备战状态,察觉到一点异常就已经组织好军队,在红狼族出手的那一刻就立马出征。
上空、陆地、河流都在激烈的交战,明明是大晚上,光线却异常的充足,是火光照亮了整个北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