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房间里传出两个孩子的惊呼声——“啊!我们的零食怎么不见了啊?!”
想起来忘记告诉孩子们的孙采菡:“……”
“不是不见了,而是我把它们送给一个很好的小姑娘了。”
孙采菡见到一口气冲出来的两个孩子,稍微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她之前忘记跟他们先说一声。
“很好的小姑娘?”
“嗯,比你们大,下次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一番。”
··
一个月后,叶冬儿认识了孙采菡好一段时间,更加熟悉些,她也过去得更加频繁。
与此同时,曹平康来到这个地方生活也足足一个月,从一开始的雄心壮志,一个月的时间,足以磨平他们全部的心高气傲,日子苦的像是泡在黄连水里一般,痛苦得令人难以忍受。
那样子的日子,他们真的不想继续过下去。
根据他们打探出来的消息,其中一个最好的法子,自然是他们找一户当地的人家结亲,融入当地不少,他们家里也可以多一个能干的姑娘,照顾家里,照顾他们。
只是这个人家他们得好好选一选。
曹家一大家子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又如何?他们彼此都不愿意吃亏,多干一点也不乐意,来到这个地方,没有官差盯着他们,他们自然是不想动,但这件事情也不是那么轻松,他们想不干就不干。
不干活,他们手中的钱财需要留着,用来应对每个月去干活的事情,然后剩下来的钱财不多了,他们必须要个法子。
他们见过去挖矿的人,一个两个疲倦不堪,干活十分辛苦,去一回,得养上两个月的时间,才能稍微恢复一些。
去过干活的人,回来会瘦了一圈。
偶尔也会有出现意外,断胳膊断腿的人。
他们发现这个问题后,大惊失色,随后瞬间找到了借口,表示他们绝对不会去干这个事情,以免让自己出现这样子的问题。
然而,没有人去的情况下,他们必须要思考接下来怎么办才好?
观察了一阵子三山村的各户人家,选出来的合适人家也有几户,但是合适的几个人,也不是那么好接触的,经过他们一番挑选之后,视线放在叶家人身上。
他们家真的是很合适啊。
曹平康想起自己不久之前见过的那个女孩子,年纪有点小,但是和其他人比较起来,她已经是她们当中长得最好看的那个人。
加上他之前去问路时,她的确是表现出一副比较好骗的模样,曹平康思考片刻,她觉得她倒也是个合适的人选。
自身是要牺牲一下,曹平康当然选择好一点,符合自己喜好的人啊!
不然,他装着也是装得很令人难受。
叶冬儿开始几天,的确是有些惦记曹平康,不过,之后这个人没出现在她身边,她有孙采菡姐姐陪着,自然没有想起这个人。
“你是叫冬儿是吧?”曹平康找了个机会,见到叶冬儿提着篮子,正在山上往下走,他快速地加快脚步,上前去,跟叶冬儿并排着往前走,他主动搭话,表现出温柔的形象,说,“你是要回家吗?我帮你提着篮子吧?”
叶冬儿偷看一眼他的脸,她有些为难地说:“这个篮子有点重。”
她实在是不太会拒绝好看的人的请求。
曹平康自信一笑,同时伸出手,拉住叶冬儿手中挽着的篮子,他笑着说:“没事,我力气挺大的。”
区区一个篮子,能重到什么地步?!
他坚持,叶冬儿只得松开手,让他体验一下这个篮子的重量。
曹平康根本没有察觉这个篮子重得可怕,他一接手,感受到一股子猝不及防的重量往下坠,让他手臂一下子往下沉,篮子马上就要掉落在地面时,他用力地拉住它。不然,他就要在眼前的叶冬儿面前丢脸。
根据他多年经验之谈,想要让一个小姑娘喜欢你,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
他最开始时候表现得足够好,加上接下来的时候,对她很好,以及单独对着她一个人很好,这般情况下,让对方喜欢上自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反之,想要让对方喜欢上自己,就不是容易的事情。
曹平康努力维持平静的神色,他故作轻松地开口说:“没想到它还是有点重量的。”
叶冬儿担心地看着他,询问:“要不然还是我自己提着吧?”
曹平康坚定地说:“不用,我说好了要帮你提着,就让我提着,你一个小姑娘,不用提着那么重的东西。”
叶冬儿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地看着他,最后还是没有把会伤他自尊心的话说出来,讲真的,这点儿东西哪里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