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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第1页)

就这样忙得脚不沾地——哦,不对,他只有鱼尾巴,没有“脚”——还要抽出空来应付这个烦人的人类,沈砚心情绪很不好。

他没怎么去过近海,不过听说过人类会饲养一种陆地毛绒生物,学名为犬类,俗名狗。

据说小狗热情又粘人,精力无限,而且相当爱自己的主人,无论怎么被冷落,下一秒还是会屁颠屁颠黏上去。

……他现在就觉得柏斯有点儿像这种动物。

除了不毛茸茸。

生人勿近的高冷大祭司其实有个爱好,喜欢毛茸茸的生物。

然而海洋生长环境及习性所限,大家都是有棱有角的,光滑且防水。

海里唯一能让沈砚心觉得跟毛茸茸比较相近的,就是海胆。

柏斯的头发就有点儿像海胆。

沈砚心每次见到柏斯的时候,眼神忍不住瞄他的头发。

问题是,柏斯比他高不少,如果他想看,就必须扬起脸。

大祭司平日里永远穿着灰袍,带着宽大的兜帽,遮住那张漂亮得颠倒众生的脸庞。

传说人鱼的国度中,仅有很少一部分见过他的真面目,因为美得太过于有侵略性。

能够有荣幸得以一见的,轻则心跳骤停,重则直接昏死过去。

沈砚心对这种说法很无语,但也没办法制止。

回到住处后,揭掉兜帽,看着石镜里自己苍白无血色的脸,没有一丝笑意和生气,冰冷得令人厌倦。

他实在想不通到底哪儿来的流言蜚语。

大祭司无法欣赏自己的容颜,但柏斯可以。

从在手术台上醒来见到的第一眼,柏斯就被这种清冷矜贵的美貌俘获得彻彻底底。

除非面前陛下与殿下,大祭司几乎不会掀开兜帽,因此,在他抬头观察海胆发型的时候,柏斯就成了屈指可数地、可以近距离盯着他看的天选之子。

不过当沈砚心从海胆上移开目光后,还是挺烦柏斯的。

这种热情、黏人、精力无限的小狗……真的很烦人。

人鱼族对于大祭司的另一个传说,就是他在很多年前淬出某种无情毒,让自己的心变成石头,生生世世不会再有波澜。

关于这一点,夸张是夸张了点儿,沈砚心倒是没什么可否认的,他的确极力摒弃感情,过得稳定且清淡。

他把自己的心封闭了那么多年,不是没人来敲过门。

……但柏斯这种直接上手撬的的确是第一个。

沈砚心很讨厌松动和失控的感觉。

今天再一次见到柏斯,他转身就要走,柏斯条件反射般抓住他的手。

人类的力量出奇得大,沈砚心试了两下都没能把手抽出来,向来古井无波的他竟然有点儿动怒:“放开我!”

那双黑曜石一般的眸子对柏斯怒目而视,年轻的那个非但没有惧怕,反而感到一阵异常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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