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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神职者(第2页)

爱美满一岁后我把她送进托儿所,然后我重新回到学校教书了。城市里有的托儿所可以托到很晚,但是在小地方,最多延长到六点。我娘家又很远,根本指望不上,只好拜托银发族[1]人才派遣中心找一位保姆。他们给我介绍的保姆,就是住在学校游泳池后面的竹中太太。对,就是养了一只叫作毛球的大黑狗的那户人家。你们中间也有人曾越过游泳池旁边的栅栏,给毛球喂便当或零食吧。竹中太太每天都在四点去托儿所接爱美去她家,直到我下班。爱美非常喜欢竹中太太,叫她“奶奶”,老是黏着她,也特别喜欢毛球,老说“我是毛球的饲养员”。就这样麻烦竹中太太照顾了爱美将近三年。可是今年年初,竹中太太身体不好,要住院一段时间。虽然她住院了,但我不想立刻就另外找人。在竹中太太出院之前,我决定自己去接爱美。我一般都请托儿所延长到六点,自己尽量早一点儿下班。唯独每星期三的教职员会议,万一延长时间就不能按时接孩子了,所以每逢星期三我就四点先去接她,让她在保健室等我开完会。内藤同学、松川同学常常陪爱美玩。真的很感谢你们。爱美曾经悄悄地在我耳边说:“姐姐们说爱美像小棉兔一样可爱!”看她的样子高兴极了。

你们俩不要哭了。

爱美非常喜欢兔子,也很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她特别喜欢不论在小朋友还是高中生中都很有人气的玩偶“小棉兔”,带去托儿所的小书包、手帕、纸巾、袜子、果汁等全都印着小棉兔。每天早上,她都拿着喜欢的小棉兔皮筋发圈,坐在我腿上说:“要扎成跟小棉兔一样的哦。”假日逛街的时候,一看见小棉兔的商品,她就眼睛放光,大叫“好可爱啊”。

爱美出事前一星期左右,我带她去了很久没去的购物中心,正好碰上情人节促销活动。特设大卖场上有种类繁多的巧克力。最近不是有什么“友情巧克力”吗?女孩子之间好像也在流行互送巧克力,那种受女孩子欢迎的可爱的巧克力也多得让人眼花缭乱。爱美一眼看见了小棉兔巧克力。小棉兔头形状的绒布小挎包里有一颗白巧克力做的小棉兔脸。如我所料,爱美很想要那个小挎包。但是我们俩事先说好只能买一样东西的。那天已经给爱美买了小棉兔的运动服了。就是她死的时候穿的那件粉红色运动服。我牵着爱美的手说:“下次再买吧。”以往即便是小棉兔商品,只要我这么一说,她也就恋恋不舍地放弃了,可是那天爱美格外固执。她说不要衣服了,就想要这个包,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但是说好了的事不能轻易改变,我也不肯让步。我暗自琢磨,要不回头偷偷买了,情人节那天给她个惊喜吧?虽然心里这么想,嘴上还是严厉地说:“你和妈妈说好了的。”母爱与宠爱是两回事。这个场面恰好被跟家人一起来买东西的下村同学看到了,他对我说:“不就是七百日元吗,她这么想要就买给她呗。”弄得我很不好意思。第三者的出现使爱美冷静了一点,噘着嘴嘟哝着“下次来的时候,一定给我买啊”,站了起来。我尴尬地笑着和下村同学挥手再见。谁料想,还没等到情人节,爱美就死了。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买给她就好了。我每天都沉浸在后悔之中。

那天教职工会议六点前就结束了,保健老师也参加了。以往直到六点放学前,都会有几位女同学轮流来陪爱美玩,所以爱美从来不嚷嚷没意思、无聊什么的,总是乖乖地在保健室等我。出人意料的是,那天我去接她时,她却不在保健室里。厕所里也没有。刚好社团活动刚结束,学生们都在收拾东西、换衣服,她会不会到社团活动室去找姐姐们玩儿了呢?我轻松地在校内转来转去地找起爱美来。一开始碰到的是内藤同学和松川同学,对吧?我问爱美刚才有没有到美术室来,你们说:“本来想去找爱美玩的,快五点的时候去了保健室,没看到她,以为她今天没来呢。”然后就帮我一起找。天色虽然已经黑了,但是学校里还有很多人没回家,于是其他老师和同学也帮着一起找爱美。最后找到爱美的是棒球社的星野同学,对吧?他说:“今天虽然没看到爱美,但是以前见到过爱美从游泳池那边出来。”于是跟我们一起去了游泳池。由于冬季游泳池的入口上了锁,还拴着铁链,我们只能翻过栅栏,进入里面,但是两扇栅栏门之间的空隙足够小爱美从那儿钻过去。尽管夏季的游泳课已结束,但一年四季游泳池里都蓄着水,因为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水就可用于消防。我的爱美就漂浮在那满是枯叶的幽暗的水面上。我跑过去把爱美打捞上来,可她的身体已经像冰一样冷,心跳也没有了。我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给她做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星野同学看见小孩儿尸体,吓得不得了,立刻跑去找其他老师。爱美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溺死。警方根据没有外伤和衣着整齐判断,是失足掉进游泳池的意外死亡。记得当时天已经全黑了,我也悲痛万分,按说根本没有那份心情,却看见竹中太太家的毛球从栅栏里探出鼻头,望着这边。警方调查发现,栅栏附近有面包碎片,与爱美托儿所发的面包是一样的。有几个学生说在游泳池附近看见过爱美。我才知道,原来爱美每个星期都会到游泳池那儿去,我猜她是去喂毛球面包的。其实竹中太太已经拜托邻居照顾毛球,可爱美不知道,以为自己不去喂毛球的话,它就会饿死。看样子她是怕我知道她随便离开保健室会骂她,所以总是一个人偷偷跑去,约莫十分钟就回来。难怪我完全没察觉到这个情况。每次我问她:“妈妈不在的时候都做什么了?”爱美总是用淘气的眼神望着我,说起跟姐姐们玩了什么。现在我才意识到,她的眼神里分明隐瞒着什么秘密,我却没有看出来,多问孩子几句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就不会让爱美一个人去游泳池了。

爱美的死是我身为家长保护不周造成的。在学校里竟然发生了这种事,让你们的心灵都受到不小的惊吓,真的非常抱歉。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每天黎明时分,我还是会从被子里伸出手摸索爱美。爱美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贴着我。我故意躲开的话,她闭着眼睛也会伸手摸我。我一握住她的手,她就又安心地睡着了。当我意识到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无论怎样伸手摸索,也摸不到她那柔嫩的小脸蛋和鬅松的头发时,我都会泪流不止。提交辞呈的时候,校长问我:“是因为那次意外的缘故吗?”刚才北原同学也问了同样的问题。我之所以决定辞职,的确是因为爱美的死。但是,如果爱美的死真的是意外,哪怕是为了减少悲伤,忏悔自己的疏忽,我也会继续当老师的。那么,我为什么决定辞职呢?

因为爱美的死并非意外,而是被我们班的学生杀害的。

……

大家对于年龄限制是怎么看的呢?

比如说,几岁以上可以抽烟喝酒呢,西尾同学?对了,是二十岁。你们只要知道这个年龄限制就可以了。二十岁就是成人了。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一年一度的成人仪式,都是新成人拼命喝酒的报道,你们想过没有,为什么那些人非得在这个时候大肆喝酒呢?不排除媒体造势是原因之一,但要是没有“满二十岁才可饮酒”的年龄限制的话,年轻人还会那么大喝特喝吗?但法律只是允许满二十岁饮酒,并非提倡满二十岁就要喝酒。尽管如此,年轻人觉得到了这个年龄,即便不想喝酒也要喝,仿佛不喝就吃了亏似的,可见年龄限制不正是起到了助长这种心理的作用吗?话虽如此,若没有限制,没准真的会有学生醉醺醺地来上学的。当然肯定也有完全无视限制,在叔叔伯伯等亲戚的劝诱之下喝了酒的学生。因为要人们都自觉地遵循伦理约束自己的行为,毕竟只是美好的愿望吧。

你们不知道我到底想说什么?

比起这个来,看大家的样子好像更想知道犯人是谁。这无疑说明了大家对于咱们班上有人犯罪的好奇心多于恐怖感。好像有人猜到了,也有人脸上露出知情的神色。就我来说,对于能若无其事地坐在位子上听我讲述这件事的犯人,我感到无比惊讶。惊讶吗?其实也不怎么惊讶。因为其中一个犯人是希望自己的名字被公之于世的。和他相反,另一个人刚才的脸色就非常不好。好像是觉得我违反了之前的约定,心里忐忑不安似的。你不用担心。我不打算在这里公布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你们知道《少年法》吗?

由于少年身心未发育成熟,由国家代替家长制定的最有益于他们改过自新之法。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个未满十六岁的少年杀了人,但只要家庭法院同意,就连少年院都不用进。说什么小孩子是纯真的,这是什么时代的神话了?由于钻《少年法》的空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十四五岁孩子的恶性犯罪频发。你们只有两三岁的时候发生的“K市连环杀害儿童案”,有很多人都知道吧?我说出犯人在恐吓信里用的名字的话,或许有人会想起来:“啊,是那个案件啊。”随着这种事件的频发,社会对于修改《少年法》的呼声高涨起来。因此,政府于二〇〇一年四月对《少年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将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六岁降低到十四岁等。

你们现在是十三岁吧。那么,年龄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去年八月发生的“T市一家五口灭门案”,我想大家应该还记忆犹新吧。犯人在暑假期间,每天将从推理小说里学到的毒药少量地掺入家人的晚饭里,并将每个家人的症状记录在每天的博客上。但是症状没有犯人想象的那么严重,她感到不满意,终于把氰化钾加入晚餐的咖喱中,害死了双亲、祖父母和小学四年级的弟弟。犯人当时是十三岁的初一学生,是这家的长女。她在博客上发的最后一句话是:“不管怎么说,还是氰化钾最有效!”对这个案子,电视、报纸一连多日都在大肆报道。“露娜希(Lunacy)事件?”正如曾根同学所说,大家好像都知道这个名字。露娜(Luna)即罗马神话中的月亮,或是月亮女神的意思,相当于希腊神话里的塞勒涅[2]。“这个不知道?”无所谓啦。Lunacy这个词的意思是精神异常、丧失心智,或愚蠢的行为。由于少女杀人犯用这个词语作为自己博客的名字,所以媒体就把这个案子叫作“露娜希事件”,说什么“老实乖巧的女孩变身为疯狂的月亮女神露娜”等,还出现了双重人格说,乐此不疲地大加渲染。至于这个少女受到了什么惩罚,你们之中又有几个人知道呢?这个耸人听闻的案件,由于犯人未成年,照片和姓名都没有公布。媒体只是在残忍的作案方式,以及凭推测得出的少女内心阴暗上大做文章,关键的真相却不明不白地被人渐渐淡忘了。这样的新闻报道是正确的吗?该案的此类报道只不过是在某些孩子心中的阴暗处植入了这种变态的没有一点儿人味的猎奇的犯罪者,只不过是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而已,难道不是吗?我认为,倘若因为罪犯未成年而不公开其姓名和照片的话,那么也不必报道罪犯自鸣得意的网名了。即便该罪犯在博客上自称“露娜希”,真名则用少年A或少女B来代替,那么也应该在“露娜希”处打上马赛克,给她取个“蠢货”“干屎橛”之类的丑陋称呼啊。K市的连环杀害儿童案既然公开了罪犯的那个签名,那么媒体就应该予以嘲笑啊。诸如“不过是个很普通的名字,却故弄玄虚地借用同音汉字,大概是想炫耀自己会写复杂的汉字吧”。大家都曾经想象过自称露娜希的少女长什么样子吧?请大家冷静地思考一下。美少女会自称露娜希吗?既然不公开照片,哪怕搞些用粗笔丑化其人的夸张的漫画像也行啊。只要极力表现她是个庸俗凡人即可。越是刻意描述,就越是众说纷纭,那些少男少女罪犯也越是自我陶醉。长此以往,憧憬罪犯的愚蠢孩子不就增多了吗?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犯人未成年的话,尽可能低调地报道案件,教导自我陶醉的孩子不要愚蠢地去模仿,不正是成年人应起的作用吗?那个少女犯只要在某个儿童自立辅导机构或什么地方写写作文,几年之后,就可以若无其事地回归社会。但是,大家知不知道这个案件里,有人受到的责难比杀人犯更多?

那就是少女犯学校里的理科老师。考虑到当事人的隐私,姑且称呼他T老师。T老师对教学非常热心,尤其重视安全,连稍有危险性的实验都不太让学生做。他对于近年来理科的教学方式持有异议,积极地投入实验、实习的安全措施的研究。“你认识他吗?”其实就在出事前几天,在“全国中学生科技展”的会场上,我还和他交谈过。少女在暑假前对T老师说:“笔记本忘在化学实验室了,我想去拿一下。”身为班主任的T老师由于几分钟后要和家长见面,就毫不怀疑地把一串实验室钥匙给了平日老实本分的女学生。案发之后发现,罪犯用来做实验的药品几乎都是在自家附近药房或者是网上买的,只有氰化钾是从学校拿出来的。于是T老师被舆论严厉追究疏于管理的责任。更有甚者,竟然还传出了“说不定是T老师教唆女学生干的呢”等莫须有之说,最终导致T老师落到被迫辞去教职的地步。T老师被剥夺的不只是工作。连续多日的诽谤中伤给T老师的太太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直到世人早已淡忘了这个案子的现在,她仍旧在住院疗养呢。他的小学三年级的儿子被送到很远的外婆家,改用母姓上学。

我跟T老师有一面之缘的事另当别论,同为教育者,案发之后我也收到了教育委员会下发的严格管理危险物品通知书。虽说中学的理科教学用不着氰化钾,但T老师说不定有别的用处。不但存有这种东西,还随便把钥匙给学生,或许确实有管理失职之嫌。然而本校虽然没有氰化钾,但能杀人的药品也不少。尽管化学药品柜子的钥匙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地方,但是只要用金属棒之类的打破玻璃,就可以拿到手。这么推论的话,家政教室里的菜刀呢?连体育器械库房的跳绳也能杀死人。我们这些老师明明知道学生制服口袋里装着刀,也不能没收。即使那个学生带刀是打算伤人的,可只要他说是上下学途中防身用,我们也不能把他怎样。向上面报告的话,也只是被告知:“严加告诫一下吧。”只有学生用那把刀惹出事端,才能没收。当然,到那时没收已经太迟了。于是教师又会受到指责:“明明知道学生带着刀,为什么不能够防患于未然?”试问,真正不对的是谁呢?是没能严厉告诫学生的老师吗?

我到底该怎么做才好呢?

……

爱美的葬礼在小范围内悄悄地举行了。很多人对我表示想参加葬礼,都被我婉拒了,非常对不起。虽然我也希望有很多人来跟爱美告别,但我更想让爱美的爸爸送别女儿。爱美只见过父亲一面,那是去年年底的事。一天晚上,正在看电视的爱美指着屏幕说:“昨天,我看见这个叔叔了。”我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停跳了。爱美告诉我,那个叔叔在托儿所的围栏外面看着她**秋千,她一看叔叔,叔叔就向她招手,于是爱美就走到了围栏这边来。叔叔问她:“你是小爱美吧?每天都开心吗?”爱美回答:“开心啊。”叔叔说:“那可太好了。”然后笑着走了。我想那个人百分之百是爱美的爸爸。近来托儿所的安全措施也加强了,连住在附近的人路过时探头往里看,都会被严加戒备。可如果是他的话,即使有人问,也有很多理由应对。说不定还会受到欢迎,被请进去呢。

“你为什么现在来了呢?”我不理解,第一次打了电话给他。我们已经差不多五年没有联络了。他这才告诉我,他到底还是发病了。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突然间发病的,但通常,HIV的潜伏期据说是五到十年。他已经活了十四年,我不知该对他说真能耗,还是说真能坚持的好。我找不出合适的话,沉默着,他无力地说:“以后我不会再去幼儿园了。”听他的声音,已经完全没有了电视上的豪气。我跟他提议,寒假的时候咱们一家三口一起去个远一点儿的什么地方玩玩吧。我并不是同情他来日无多,只是想亲子三人在一起,但是他也无力地拒绝了。爱美第一次被父亲抱在怀里的时候已经魂归九天。他紧紧抱着爱美的遗体痛哭了一个晚上,不停地强烈自责,爱美的死都是因为自己过去罪孽深重。俗话说眼泪都哭干了,可是这个对他和我都不适用,我们真希望能够把眼泪哭干。我深感后悔,早知如此,就应该早一些安排一家三口在一起生活。

我已经说了好多次“真是后悔”了吧。

葬礼后,很多人到家里来,跟爱美告别。托儿所的老师和小朋友、S中学的老师和学生们都来了。奠仪我一概不收。大家带来了小棉兔玩偶、装有点心的小棉兔包包等,供在爱美灵前。我对自己说,爱美在她最喜欢的小棉兔的环绕中安眠了。我这样对自己说,努力去接受爱美的死。

上个星期,刚出院的竹中太太也到我家来送别爱美。距离爱美出事刚好一个月。竹中太太在爱美的牌位前双手合十,流着眼泪说:“真对不起。”由于地方报纸以“四岁儿童到游泳池附近喂狗失足死亡”为标题进行报道,竹中太太觉得像是自己的责任而心情沉重。由于是在学校发生的事故,校长代替憔悴不堪的我看了报社发来的稿子,我后悔当时应该自己过目。我老是后悔。竹中太太把放在她家里的爱美的所有物品都装在纸袋里拿来给我。有换洗衣物、筷子小勺、毛绒玩具等看着眼熟如今已成遗物的一些东西,那个东西也在其中,就是那个绒布做的小棉兔头形状的小挎包。爱美那么想要,而我并没有买给她,为什么会在这儿呢?不光是竹中太太,凡是别人给的东西,哪怕是一颗糖,爱美也会向我报告的。竹中太太说这个小挎包是在毛球的狗屋里发现的。这么一说,很可能是毛球玩过了吧,难怪小挎包破破烂烂的,但是竹中太太还是特地带了来,说:“没有了小兔,爱美会伤心的,那就太可怜了。”我对竹中太太一直照顾爱美,以及自己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就到我们家来跟爱美告别表示了感谢,并开车送她回了家。我看见毛球正在很久没人打理的院子里玩球。虽然竹中太太说“那个球是从学校飞过来的”,但是棒球社的四号棒击出的全垒打再远,也绝对不可能飞越球场的护网,甚至飞过游泳池掉进来的。竹中太太说:“有时放学后,看见来打扫游泳池的学生在池边玩投接球,大概是那时候掉进来的吧。”我想起来,犯了错的学生会被罚打扫体育器材仓库或游泳池。今年,我们班也有受罚的学生,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呢?

那天,爱美是自己一个人去游泳池的吗?我心中突然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回家后,我再次拿出那个小棉兔绒布挎包。这个小挎包真是爱美的吗?如果是的话,是谁给她买的呢?我拿起来在眼前晃了晃,发觉虽是绒布做的,却沉甸甸的。我拉开拉链,隐约看见薄薄的衬里底下透出电线一样的东西。我极力压抑着心里浮现的不祥预感,第二天分别找两个学生谈了话。

走廊上热闹起来了。别的班大概已经下课了吧。除了有社团活动或是要上补习班的人之外,想回家的同学都可以走了。我说了这么多让你们不愉快的话,下面要说的只会让你们更加不愉快,不想听的人现在就请走吧。没有人想走吗?那就表示大家是自愿要听的,我就继续讲下去了。

下面,我就把这两个犯人称作A和B吧。

……

刚入学的时候A是个不怎么起眼的学生。虽然在部分男生中挺受崇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注意到A是在第一学期期中考试过后。第一学期的理科上的是生物,A在期中考的时候得了满分。英语全年级满分只有一个人,所以不止我们班知道,其他班也都宣布了A得满分的事。“太酷了!”咱们班上虽是一片赞扬之声,但在别的班级,赞扬声音里也夹杂了不好听的说法。跟A一起上过小学的C同学厌恶地说:“那家伙还拿活物做实验呢。”我对这话很重视,下课后,让C同学到化学实验室来找我。C同学先说了一句:“别说是我跟老师告的密啊。”然后告诉我,A从小学高年级时起,就常常捡流浪猫狗回家,用自己发明的奇怪工具——A自己称为“行刑机器”——进行反复虐待,最后残忍地将其杀死。开始还低着头说话的C同学,说到最后,就好像在炫耀自己的辉煌战绩似的兴奋地说:“那家伙还把实验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站上公布呢!”看到C同学的样子,我不禁打了个冷战。C同学把A的网址告诉了我。我立刻去办公室上网查看。可是在叫作“天才博士研究所”的网站页面上,只用不吉利的字形写了一行字:现在正在开发新机器,敬请期待!入学前,A的小学寄来的品行调查报告里,完全没有介绍A这方面的情况。为了保险起见,我打电话给A小学六年级的班主任确认,可是对方不以为然地回答:“从来没听过那种事。A同学学习认真,成绩又好,是个很好的学生。”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注意A了,但A在学校里表现非常好,无论是道德品行还是学习态度都没有任何问题,简直就是个模范生。渐渐地我也就不那么留意A了。一方面也是由于春季的关系,每年这时候情绪不稳定的学生就多起来,我忙于处理,无暇关注A同学了……

六月中旬的一天,放学后,我在化学室准备三年级的实验课时,A一个人进来了。他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实验用具,一边问:“老师的专业是什么?”我回答:“是化学啊。”他反问:“对电机了解吗?”物理课我也大致教过,但一想到A父亲的职业,便说:“这方面你父亲应该比较熟悉吧?”这时,A突然把一个钱包递到我眼前。那是一个黑色合成革的拉链钱包,看上去就是个极普通的百元货,我正在想这是做什么,A笑着说:“这里面有好东西,打开来看看。”一定是恶作剧,我警觉地接过来,感觉钱包比看上去稍重,估计里面装了什么东西吧。无所谓啦,什么青蛙或者蜘蛛之类的别想吓倒我。我逞能地一拉拉链,指尖顿时一阵发麻。我还以为是静电。可是正值六月,那天还下着雨。见我茫然地来回看着手指和钱包,A得意扬扬地说:“够厉害的吧?我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才终于做出来的。”然后又轻轻啧了一声说道,“不过,效果还是不大理想啊。”我怀疑自己听错了,就问他:“你这是拿老师当试验品吗?”他毫无歉疚之态,依然嘻嘻地笑着说:“这没什么啦,不是都说做化学、物理实验的人,多少吃点药物或者触点电也没关系吗?”我想起了C同学的话,还有A网站上写的“正在开发新机器”的句子。我指尖仍残留着麻痹感,严厉地质问A:“你为什么做这种危险的东西?你想用它干什么?用它杀死小动物吗?”A像外国人那样双手一摊,说:“这么生气干什么?老师竟然不懂得这东西有多厉害,真让人失望。算了,我拿到别处去试验好了。”A说着从我手中拿回钱包,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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