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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章 夫君我们去地球吧(第11页)

但祝欢欢的出现,颠覆了她的认知。

说到底,她也才二十不到,是个小姑娘,也期盼有父亲宠爱,但父亲对她,比对普通弟子还不如,而祝欢欢,只不过因为她母亲是他求而不得的心爱女人,所以对方生下的女儿,他也如珠似宝的对待着。

眼泪滑落,夜絮快速抹掉,不想让大师兄看到她的脆弱。

但眼泪却越流越多。

龙缙拿出手帕,替她擦拭泪珠,动作温柔。

有人心疼,夜絮心中愈发委屈,哭得更凶猛了。

龙缙半搂着她,一边说话安慰她,一边给她擦拭眼泪。

好半晌,夜絮才停止了哭泣。

她发现,大师兄胸口的衣裳都被她的泪水给打湿了。

而且大师兄的胸膛好温暖啊,她不想离开他的怀抱。

龙缙自然继续搂着她,轻拍她的肩膀。

忽然,夜絮眼睛瞪大,指着他手上的手帕道:“这……这不是我六岁时送你的手帕吗?你怎么还留着!”

她刚才泪眼婆娑,没认出来,这下一眼看到了手帕是绣的两只丑鸭子。

说是鸭子,其实歪歪扭扭,隐约能看到鸭子的爪子和头,所以能猜测出是鸭子。

但其实不是鸭子,是鸳鸯!

六岁,是她与龙缙第一次相见的时候,那一日,正好是她的生辰。

当时,龙缙送了她一个翠绿的手镯,说给她长大了戴。

她特别喜欢这个手镯,滴血认主之后,发现里面还有空间,种了许多的果树,长了好多的灵果,特别好吃。

而且,那是她第一次收到礼物。

她从不知道,生辰居然会有礼物收。

从那以后,她总是期盼着过生辰,但这么多年过去,送生辰礼物的,永远只有大师兄一个。

听说收礼物了要给人回礼,如果是自己亲生做的,会更有诚意。

于是她打算自己绣一个手帕送给大师兄。

那时候小,不懂事,但大师兄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人,她当时就想着,她长大以后一定要嫁给大师兄,因为不会有别的男子有他她好看。

听说鸳鸯是一对,好多女子绣上鸳鸯送给自己喜欢的男子。

小夜絮想,她最喜欢大师兄了,绣个鸳鸯送给他,很合适!

于是她绣啊绣,绣了大半个月,终于绣好了,十分满意的拿着手帕,送给大师兄了。

大师兄看了也很喜欢,像是从来没有看过绣得这么漂亮的鸳鸯,还夸她手巧。

而现在,夜絮嘴角抽了抽。

如果不是她亲手一针一针绣出来的,她自己都认不出上面绣的什么丑东西。

十多年了,他居然还在用,而且还保存得很好。

“这是你送给我的第一样礼物,我很喜欢,从不离身。”

龙缙的话,让夜絮是既高兴害羞又有几分羞耻。

早知道他会这么看重第一样礼物,她绝对不会绣这丑丑的手帕送给他。

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龙缙低笑道:

“絮儿,我喜欢这块手帕,倒也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你送的第一样礼物,还有它的寓意。鸳鸯,自古以来就是爱情之鸟,互不分离。”

她哼声道:“师兄你别胡说八道,那时候你才几岁,我才几岁!”

“可我自见你的第一眼就认定你了。”

夜絮不敢置信的抬头看他。

“你这小傻子,恐怕早就忘了,你我第一次见面并非在宗门,而是在桃水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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