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段昭昭。
我关于死亡的记忆很模糊。
只记得一个苍老的声音唤醒我,告诉我此生已经结束,该投胎转世了。
可我不甘心。
所以我以放弃轮回为代价换取了一个重生的机会。
再次睁开眼,我成了林娇娇。
而上一世我最后见到的人,杀害我的凶手,此刻正端着红酒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
墙上的大屏幕播的正是我被杀的影像。
他熟悉的切割着我的四肢,像是杀一只猪。
我牙齿都在打颤,每一刀都若有实质般刺在我现在的身上。
看到我来,他按了暂停键。
“妹妹,你怎么来了?”
很可笑,我重生附在了凶手的妹妹身上。
我厌恶这副身体。
但我也利用这个身份,一直偷偷收集证据。
我的时间有限,每一分都不能浪费。
但我却一直找不到可以信任的人。
直到那天,我在父母身边见到了“他”。
我知道他是林万翔的走狗,不过他并不知道我是谁。
就在我试探他的身份时,我认出了“他”。
可是“他”明明在监狱里待着,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为了试探他,我特意准备了一份林万翔的P图照片。
结果让我很满意。
虽然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但我知道“他”就是我的成天理。
我终于可以放心离开。
我听到沙漏即将清空的声音。
生命的最后,我央求他带我到教堂。
听着远处的钟声,人声,我悄悄附在他耳边,轻声应允。
“我愿意。”
这样,我就已经嫁给你啦,成天理!
强撑着最后一丝力气,我离开了。
若我没有来生,希望你宁愿不知道我来过。
“天理昭昭,我心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