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穿着大红袍子躺着棺材里,真的挺瘆人的,就算庄灿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也遭不住这刺激。
沈煜笑着来到她眼前,“你真要和我结?”
“真的啊!”
“那你爱我吗?”
“爱啊!”
沈煜哭了,眼泪掉在庄灿眉心,他说道,“我也爱你,灿灿姐,你看,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他从身侧摸索出一个小盒子,盒子打开,里面竟然是拍卖会上的那支琉璃发簪。
他把发簪小心翼翼地为她插在头发上。
“好看的。”
庄灿现在只想骂街。
她也笑了,“谢谢你,这发簪这么贵,让你破费了,好了礼物我也收了,现在我们能起来了吧?”
她知道一定是沈煜给她用了药,所以才会导致她手脚麻木,一动不动。
沈煜却又把脸贴在了她胸前,这次手也搂住了她的腰,他闭上眼,回忆似的说,“呵呵,区区五千万而已,对我来说如同九牛一毛,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有钱,但不是沈兴德的钱,也不是封诚的钱——”
庄灿眉心一跳,“所以你早就知道自己不是沈兴德亲生的?沈夏是你在背后下的毒手?”
沈煜却没有回答她,他像是进入了自己的世界,继续自言自语道,“我的钱,都是我自己凭本事挣来的,你知道我的本事是什么么?”
“呵呵。”他又笑了,用一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脑子,“智商。”
沈煜从小身体不好,不能出门,很多男孩玩的运动他都玩不了,大多数时间,只能每天闷在家里上上网。
初中那年,偶然的一次,他在网上接触到了炒股,一开始只是觉得有点意思,就试着玩了一下,没想到就从一百万赚到了五百万,翻了五倍,虽然那时候沈家有钱,五百倍也只不过他一个月的零花钱,但这是他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以及活着的意义。
那种难以形容的愉悦感,深深刺激着他,也就是从那个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在金融方面有着非凡的天赋。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越玩越大,也逐渐去挑战更刺激的玩法,后来他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取名HILL,别人只知道HILL是一家外来的投资公司,但很少有人知道,HILL的母公司其实是美国的一家基金公司,那家公司曾因在华尔街做了一支所向披靡的对冲基金而名声大噪,至今没人知道HILL以及母公司背后的真正老板到底是谁。
母公司的基金客户遍布全球,其中也包括北城的各路权贵。
这也就是为什么沈煜在北城能有如此庞大的关系网。
“曾经我想毁灭这个世界,我想疯狂搅乱这个世界现有的秩序,我想在我死之前,拉上这个世界所有贪心不足的人和我一起死,可是有一天,你竟然回来了……灿灿姐,你知道吗?那时候我都已经放弃治疗,放弃我自己了啊,可是你竟然回来了,我开始觉得这是上天为了挽留我,而送给我的礼物。于是我接受了,从此我便改变了目标,不,我不要摧毁这个世界,我要控制这个世界,我要成为这个世界的老大——
可是,可是有人和我抢……有人竟敢和我抢!!”
沈煜激动起来,“你明明不喜欢他,却还要和他在一起,为什么?因为他是北城第一吗?如果是这个,那么我也可以做!我告诉你,封诚在背后搞的那些勾当,我真的一点都不放在眼里,我想要的,-->>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