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到期付款人:张某作为该案的核心受害者同时也是债权人之一其权益在催收过程中受到了侵犯;
3到期付款人的亲属朋友:他们因担心张某的安全和声誉也受到了间接影响;
4相关监管部门如银保监会等:它们负有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应加强对催收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app涉嫌违法行为及其分析
在这起案件中,“某某催收app”因采取激进、不当的追讨方式而备受争议,引发了广泛的舆论谴责。深入剖析此案例,可明显看出该app的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给予严格的规范和保护规定。而在这起案件当中,“某某催收app”未经张某等受害人的明确同意擅自收集其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等,明显构成了侵权行为。
更令人气愤的是,“某某催收app”不仅侵犯了张某作为个人的合法权益,甚至还非法获取了与其近亲属、朋友的联系方式进行“软暴力”催收。
这些行为给张某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使其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骚扰用户及侵犯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张某在使用该app的过程中多次收到骚扰电话、辱骂短信和恶意催款信息,严重侵犯了张某的人格尊严以及正常的私人生活安宁权。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在其享有的人格尊严面前一律平等享有不受侵扰的权利。
(三)暴力催收的恶劣行径
张某在被该催收app的催收人员催收过程中,经历了长时间的恐吓、“软暴力”催收等不法行为的纠缠不休,导致张某出现了严重的心理应激反应,甚至产生了自我伤害的想法。
这种行为不仅直接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以及身心健康,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一种严重挑战。
四、法律责任认定及其依据
在追究“某某催收app”的法律责任时,需综合考虑多个层面的因素:
(一)民事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具体来说:
-赔偿损失义务:“某某催收app”必须为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费;
-停止侵害义务;即“某某催收app”在收到法院的相关停止侵害通知之后,必须马上停止正在进行的各类侵害张某合法权益的不当手段。
(二)行政法律责任
对于此类涉嫌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提供了相应的处罚依据。如果查实“某某催收app”确实存在泄露他人信息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形,则依法应当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的惩处。
(三)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若经法院审查认定,“某某催收app”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催收公司相关负责人需依法承担刑法意义上的刑事责任即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五、银行信贷与信用卡逾期纠纷的责任分担
(一)银行的过错责任
作为债权人,银行在贷款合同签订时负有详细告知义务包括逾期还款可能产生的后果、利率计算方法以及催收的具体途径等。另外银行的贷后管理工作也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张某逾期问题导致了后续纠纷的进一步升级。
(二)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首先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还款若发生逾期应当尽快与银行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利息等相关费用并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影响。
(三)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的连带责任
若有担保人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则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而对于共同借款人等其他参与贷款申请的人员,也需要对整个债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视其在事件中的具体作用而定。
六、公职人员与律师事务所参与追讨债务的法律风险
公职人员行为失范及其责任界定
一旦公职人员在催收环节出现失范行为利用职权为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以权谋私等情况严重破坏了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损害了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紧密相连的关系甚至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相关罪名被起诉判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