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归功于无论时间有多晚或多早,街上总会有人巡逻的身影;接警处的人也是三班倒;所以你多大或多小的案子,没有一个人会去敷衍。
罗局每天闲着没事的时候,也会上街到各个社区里面去走一走,去看看群众的脸庞。
一开始,宋瑾并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后来熟了之后,宋瑾问出了自己心里的疑惑。
罗局只是笑呵呵地说道:“之前就是因为上街游玩的时候,救下了一群小孩,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宋静并不知道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蕴含了一个多么惊险的故事。
后来一位宋瑾和局里的老师傅聊天,说到了这件事情,那位老师傅把完整的故事讲给了他听。
“这里比较靠近边境,所以治安并不好,很多人脸上都是麻木到了神情,随便出去走两步,都能看到有违法的事情在发生。
罗局比我小个两三年,他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年。
他来的时候我很不理解,一个大城市的孩子为什么会主动申请调配到这里来工作?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只是满腔热血,过个一两个月就好了。没曾想,一年过去了,他这一腔热血还在那里没有被浇灭。
罗局到两三年的时候治安已经好多了,但是有些境外的罪犯还是很猖狂。
他也是个莽撞的性子,一有事就冲在最前面,等在两年里面,他都不知道进了多少次医院了。
他这个人进医院就跟回家似的,连医院食堂里哪个窗口的菜好吃都知道。
也得益于罗局一往无前的勇气,太年轻就坐上了队长的位置,那个时候的他甚至比宋瑾都还要在年轻上两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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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闲不住的性子,让罗局坐办公室里多少有点为难他。
最后他还是对那个时候的局长硬压着才老老实实的在办公室里待上了一整个星期。
有但一个星期已经是他的极限了,一个星期一过。他就觉得自己在这办公室也坐太久了,所以趁着局长去开省里的大会时偷偷溜溜出去。
也就是那一次,让他养成了每天都要到街上走一走的这个习惯。
他去的那个地方比较偏远,虽然每年都会有派人去管理,但是治安还是没有别的地方好。
虽然一开始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没有想到现实比他想象的还要再恐怖上三分。
他到了那个小巷子里,站着三两个小混混,骨瘦如柴的身形,头顶上顶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嘴里叼香烟,肩膀上有着溃烂的伤口,牙齿有明显被腐蚀的痕迹,嘴角也开始腐烂。
这个模样他那再熟悉不过了,肯定是去瘾君子没跑了。
就在他上前一步看的更仔细一点的时候,在那群人混混的身后传来了一声尖叫,这声尖叫还伴随着那些混混的笑声。
结合形式和她们的动作和神态,罗局等会就知道他们就是在干什么。
拿出电话通知了队友后就摸了进去。
对他来说那个局面,幸运的是,都是一群瘾君子,就两三个人一起上都不是他的对手。
不幸的是,这些小混混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每个人身上都带了把刀,为首的的那个还有一把手枪,而且他们手上还有个人可以作为威胁。
而且那个小巷子很窄,没有什么遮挡物。
也不知道不当时罗局是哪儿来的勇气,硬生生打翻了他们所有人。
只不过赢的有些狼狈,那些人虽然倒了,但是罗局也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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