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迁就法庭宝贵的时间,叶枫决定带伤出庭。
陪审团与法官看到叶枫带伤出现,并不觉得他是一个英雄,大概是因为,帮助黑人去起诉一个联邦警察,企图与执法者作对是一个很愚蠢的决定,他们绝对是对立的,要么是朋友,要么就是敌人。
如果是政法正确,那么种族歧视就是朋友,不愿意种族歧视就是敌人。
至少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
叶枫身为检控官出现在法庭上,并没有获得多少的掌声,他们更多是站在联邦警察这一边。
或许是这个家伙知道自己就算被起诉,仍然会有很多人支持他,所以他一点都不害怕,坐在犯人栏里,显得从容不迫,似乎对自己很有信心,当然他更多的是,对自己的辩护律师很有信心。
乔治·威尔律师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他打官司几乎很少失败,提问的那些问
题也很刁钻,很多原本想要出庭作证的证人一听到辩护律师是乔治·威尔之后,就纷纷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站出来。
这种事情常常都有发生,不过这一次,没有人会害怕他。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如果在这一次轻易地后退就只会助长种族歧视的风气。
他们不能输。
这个就是他们心中的信念,一宗输不起的官司。
不过对于叶枫来说,这的确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一个十分期待的挑战。
叶枫很期待在法庭与他交手,尽管他很流氓,但是他很专业,而且永远都不会输官司。
辛胡可与他相比,欠缺的就是毒辣的盘问手段。
哈丁·奥斯法官进来以后,书记员喊着:“COURT!”
所有人纷纷肃立,鞠躬着,随后就坐了下去。
由于叶枫的手不是很方便,所以在盘问的程序中,他就不能出现太多的动作。
书记员念着:“《斯潘塞·摩尔枪击黑人案件》现作第一次公开审讯。”
叶枫很不高兴,书记员居然用了黑人两个字来形容受害者,这可是在法庭上赤裸裸的种族歧视,法庭里当然冒起了不满意的声音,沸沸扬扬,法官急着敲响木槌,希望整顿法庭的纪律问题。
哈丁·奥斯法官:“主控官,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叶枫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留在原地:“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负责本案尸检工作的验尸官出庭作证。”
哈丁·奥斯法官:“本席批
准。”
许仲文作为一位从外地移民过来的法医官,陪审团愿意相信他的供词,信任他的专业程度是难得一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