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伏:“根据你从事联邦警察这个职位那么长时间以来,是否有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叶枫:“一般的罪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都会绝口不提……”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企图利用不恰当的比喻诋毁我的当事人!”
约翰敲锤道:“反对有效。”
“他最后有没有与你合作?”辛伏问道。
“由始至终都没有。”叶枫肯定说道。
“你去过被告的住所,是否有发现?”辛伏问道。
“被告的卧室与其他的房间的天花板都内镶了镜子,整个房间都能看到自己的倒影。这种风格的装饰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如果他是杀人犯,也就是说,他很享受从镜子中看到受害者被他肢解的过程……”叶枫叙述。
帕特丽夏很生气地再次站起来喊着:“我很惊讶!也很失望!证人竟然企图利用幻想的观点来误导陪审团。”
叶枫很抱歉:“你就当我没说过这句话。”
“那么第二次呢?第二次发生了什么事情?”辛伏问。
“第二次的时候,我们在被告的书房里意外地发现了四颗头颅,而且全部是经过化学技术处理的,四颗头颅都分别装在玻璃瓶里,就像艺术品那样……不过那只是对他而言。”
“对此,被告有什么解释?”辛伏问。
“他仍然是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反应都没有,看上去,他早就知道书房里有这种“艺术品”那样。”叶枫
说道。
“在你第二次将他拘捕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辛伏疑惑道。
叶枫想着道:“当时法庭仍然在审核拘捕令,文件还没颁发,我只能在他楼下等候,直到我发现他匆匆忙忙地带着行李,准备离开的时候,我这时候才联想到他很有可能是打算潜逃。”
“为什么你会这样认为?”辛伏问。
叶枫:“当时在第一次因为证据不足释放他的时候,法庭已经颁布了限制令,不允许他在三个月之内离开境外,海关等方面已经做了备案。可是他当时很明显还在法律有效约束的期间,他竟然想要潜逃。”
辛伏问道:“当时你是怎么应付这种情况的?”
叶枫:“我当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境外;要么假装找到新的证据将他重新拘捕回来,尽可能地拖延他离开的时间;但是幸运的是,在千钧一发之际,我收到了法律许可的拘捕令,于是我上前将他拘捕。”
辛伏:“在你拘捕他之前,是否有作出拘捕宣言?”
叶枫点点头:“很明显,有的。”
辛伏很是感谢:“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约翰:“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帕特丽夏面带微笑,信心十足地问着:“请问你一共将被告逮捕多少次?”
辛伏很迅速地站起来:“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帕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