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哥俩继续去打篮球。”
池欢脸红如火。
下意识的要把那张纸条给夺回来。
这样就不用面对这个地狱难题。
大不了就不用时屿白给自己写信了。
如果知道会这样丢脸,她才不要提什么写信不写信的事。
不过,没等她动作。
时屿白更快一步,将那张纸条团到了裤兜里,原本的姿势变成了单手插兜。
他眼神扫了池欢一眼,淡定的看向池骋。
“走吧。”
他走了。
门板轻轻阖上。
池欢忍不住看向窗外,时屿白被池骋揽着,双双离开小院子。
明明池骋长相也不差,但池欢的视线还是不自觉被他所吸引。
那道背影,印入瞳仁里,正在渐行渐远。
直到院子再也看不见,池欢才猛地松了一口气,想到时屿白在临走之前投向自己的目光,情不自禁的捏紧了手心。
那手心里面已经密布一片津津的汗液。
人虽然走了,但带给池欢的震动却久久都没有停。
字迹,他会怎么想呀。
真的好丢脸!
池欢索性把自己埋在书本里面,甘愿当一个鸵鸟。
大概是因为有了池骋的提醒。
池欢知道了大概什么时候,时屿白会去打篮球。
小时候的时屿白在孩子堆里是不受欢迎的,因为小孩子会天然的排挤异类。
身为城里人的时屿白自然是个异类。
但是稍微大一点,知道一些事情之后,那些嫉妒就全然化成了羡慕。
如今的时屿白俨然成为了人群中的焦点。
池欢去看热闹的时候,把自己藏在人群的最后面,听到村里孩子正在讨论他。
夸他长得帅气,羡慕他城里人的身份,他的衣服,裤子,鞋子,甚至都成为讨论的话题。
说实话,池欢是发自内心的替他高兴。
以前的时屿白是很阴郁的,身上的能量场很低,吸引到的都是不好的评论。
而今的他,却可以在阳光底下发光发亮。
他真的在人群中发光。
池欢发自内心的替他觉得高兴。
想着想着,突然篮球冲向人群,笔直的朝着池欢飞过来。
孩子们尖叫着躲避,散开。
池欢分明看到时屿白的目光笔直的看向自己,而他眼底的担忧那样浓烈,清晰,暌违已久,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