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十七刚送到他身边的时候,和书宁是很不同的,那双眼水光潋滟,能摄人心魂。
次日他便带着她去见冯家的当家人了,席间十七只站在一旁为他们倒酒,那人却喝下了十七亲手递过去五石散。
“多大了?”他看着书宁,见她跪在地上却未有丝毫动作。
“奴婢今年虚岁十六岁。”书宁声音恭敬,低头看自己的膝盖。
的确还小,十六岁,在长生台排六十六,应该是很小的时候就跟着自己了。
方见溪觉得书宁尚可,虽比不上十七周全,但也是不错的。他本就没指望能找到个像十七一样的。
“我没怪你,只是看茶水罢了,你起身吧。”说完他继续看书中的那本书,这本书是讲药理的,今日他让人去书斋给买的,他从前没看过这些。
书宁直起身子,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却不敢出神,立刻便将枇杷冰糖水端到书桌方见溪手边。
方见溪用手覆在杯侧试了试温度,现在天气炎热,茶水凉的慢,是以到现在里头的枇杷水还是烫的。
昨日景元给他送枇杷果来,他一时不清楚她的意思,还是琢磨了半个时辰才懂她的意思。
她是在为自己心酸。
他虽然不懂景元为自己心酸什么,或许是因为他先天孱弱,还是他漂泊半生……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景元是在关心自己,这便足够了。
方见溪琢磨出这些,便赶紧催人将那盘荔枝送到温宅景元手中。算是他给她的回应。
不管有多心酸,只要她在意他,那对他来说便是甜的。
……
此时景元正坐在临窗的炕上理着丝线,上回答应给方见溪做双绫袜,但她想想,还是趁八月前给他赶个披风。
他自然是适合竹纹、兰草纹这些的,但景元还是决定给他绣鹤鹿同春的纹样。没别的,她就是觉得寓意好。
“你前主子喜欢什么颜色?”景元正拿着几匹布对比,她有些难以抉择。分别是浅碧、碧绿,还有铜绿。
缨风愣了愣,她不觉得方见溪有什么偏好的颜色……若真要说,他仿佛只是讨厌皂色。她低头看了看,觉得这三匹布颜色都差不多,四爷应当也不会很在意。
缨风想了许久才犹豫着回答道:“四爷没什么喜欢的,就是不喜欢黑色……他好像有好几件浅碧色的衣服来着,应该是偏爱的吧……”实际上她也不敢确定,方见溪到底偏爱哪个颜色。
但只要是三少夫人选的,他应该就没有讨厌的,而且会很喜欢。
景元最终还是选了铜绿,她觉得这个颜色最贵气。
选好之后就开始纠结方见溪的身量尺寸这些东西了……这怎么量。
不过幸好有缨风,她从前贴身伺候方见溪,景元刚开口她就说出来了,还怕她记不清楚,拿了张纸给默了下来。
景元深深看了缨风一眼,心想她真是个全才。
能杀人,又能贴身做“丫鬟”,就连这一手字都很难说不好……做丫鬟真屈才了。而且据她观察,缨风是很聪明很有主见的人。
这倒是和她以为的那些死士不一样。
她当时回到温家,第一时间就问了缨风的身份,她也没想瞒着,直接说自己是个死士。
景元没太意外,毕竟她早就能猜到些东西。况且她又不是普通的闺阁女儿家。
她们这些身处权利中心的后宅女子,在一定程度上都算得上是政治动物,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度。若谢云信还活着,她一定比现在敏感得多在这方面。
去年镇国公家的七姑娘跟何尚书家的二姑娘闹掰,这本也就是女儿家的小事,京城无人在意,连何家都不曾在意,连茶余饭后的碎谈都不算。
直到一个月之后镇国公弹劾何尚书贪墨军饷,何家上下一百多口人男子皆斩首,女子则发配边疆为奴,众人才反应过来。
有人说官府抄家之时那何二姑娘从何府逃出来找穆七姑娘给自己留条活路,穆家却连大门都没有开……
穆七姑娘只是镇国公府不受重视的一个庶女。
景元记得有几次她不得不出门参与京城贵妇的聚会,那穆七姑娘和何二姑娘总是要在一处的,有一回两人还说要嫁到一家做妯娌……
即使这般情分,穆七弃了何二的时候却还是那般果决,毫不犹豫。
景元叹口气,觉得自己最近思虑这些事的时候格外多,大约是如今和方见溪在一起的缘故。
他是要做政客的,那自己也就难免跟着担忧思虑。同样的,方见溪也会为了自己,想起他许久没有注意过的那些生意。
景元还是打算给方见溪写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