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方州和土豆开始捯饬。
一件又一件刚买的物什,被妥帖地安置好,为这个窝添砖加瓦。
没一会儿的功夫,屋就被两个人收拾得整洁有序。
忙完之后,方州在沙发上坐着,土豆横躺在沙发上,脑袋枕在方州肚子上。
平躺的姿态下,36d呼之欲出,笔直圆润的大长腿,随意搭在那儿,却让人离不开视线,好像一只勾饶妖精。
就在这时,土豆微微侧身,嘟囔道:
“方州,我们买一条狗好不好?”
“这儿太大了,一个人太空旷,以后你要是忙的话,还有狗子能陪陪我。”
自从上一次在方州家看到窝里横,土豆就开始对养狗这件事念念不忘。
闻言,方州有些触动,他能感受到土豆对他的依恋。
方州摸了摸土豆枕在他肚子上的脑瓜,温声道:“好哦,你想养,那咱们就养,你喜欢什么样的?”
土豆鼓起腮帮子认真思索片刻:“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推荐?”
方州想了下:“要不养只边牧吧,聪明又活泼。”
土豆立刻摇头,委屈巴巴道:“不行的,养边牧它会嫌我笨。”
噗呲!
方州一下子没绷住,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某人脸垮下来,眼光一瞥:(¬_¬)
“报一丝报一丝,我一般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方州连忙解释道。
确实,边牧是犬类智商排名第一,比一些人类孩子都聪明。
金毛已经够聪明了吧,犬类智商排名第四,相当于人类6~7岁的孩。
可方州看过一则新闻,是某网友家养了一条边牧和一条金毛,主人有些偏心金毛,结果边牧把金毛带出去扔了它把金毛带出去扔了!
更有甚至,前世斗音上,还有一只名为“贝拉”的边牧,拿快递、关门、找东西、买菜几乎样样精通,聪明得不像话。
网友纷纷喊话,这狗我认识,高考就坐我边上。
以土豆憨憨的性子,养边牧的话,确实有可能被嫌弃。
“那要不养个傻点的吧,哈士奇就挺好的。”方州又建议道。
闻言土豆有些意动:“哈士奇好养么,对新手友不友好?”
方州点零头:“哈士奇挺好养的,给它一个家拆就行,可省心了。”
“可是之前去你家,我看窝里横也不拆家啊?”
“呵,那是因为之前有一次,窝里横把我妈最喜欢的沙发给拆了,我妈气得骑上电驴,把窝里横拉出去跑了五个时,回来的时候四条狗腿都是抖的。打那之后,这货终于认清家庭弟位了。”
闻言,土豆又陷入纠结。
她挺喜欢窝里横的,但她不想自己和方州的窝被拆。
犹豫许久,土豆把难题踢给方州:“好难选啊,方州你自己养过狗吗?窝里横不算。”
“有啊,我时候养过一只孙红雷。”